沒簽勞動合同的前題下,怎樣收集錄音證據

時間 2022-03-24 08:30:0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為了證明勞動關係,可以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錄音,通話時開啟手機錄音功能或者單獨用錄音筆錄音。

錄音證據,單獨作為證據效力不大,最好是能書證。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樓:伊克賽赫

把手機或錄音筆開到錄音狀態,然後揣兜裡,進去談就行了,

談的時候要注意,1、把時間地點說清楚了;2、儘量在錄音裡體現出談話的對方是誰;3、儘量把勞動合同涉及的內容說出來並獲得對方認可;4、就雙方的爭議話題告知對方,表明對方知曉。

3樓:

工資單,發工資的銀行卡,考勤卡(記錄)都可以作為一種證據,合法的錄音可作為證據,私下偷錄的只能作為參考。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 能起訴嗎

4樓:在九侯山講西班牙語的滿月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能起訴。能賠雙倍工資,起訴判決後很快能拿到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5樓:匿名使用者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能證明有勞務關係,是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並要求其支付工資及賠償金。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6樓:微風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可以依法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錄音材料的詳細內容如果能佐證勞動雙方的事實勞動關係和相關的訴求事實,勞動者勝訴的可能性會較大。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7樓:呂艾

沒簽勞動合同,沒有書面證據,有和單位領導的錄音,只要錄音不失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錄音裡要提到勞動者參加工作時間,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問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與單位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起,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

單位應該給勞動者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起補交社會保險費。

勞動者要辭職,應該提前30日向單位遞交書面辭職報告。

單位不批准辭職的,勞動者可以使用**信或者特快專遞,給單位郵寄的方式,

到單位收到辭職報告第31日,勞動者就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離開單位辭職了。

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天,超過的工作時間,單位應該給勞動者加班費。

勞動者主動辭職,單位有不籤勞動合同等情形,勞動者工作8個月了,

單位應該給勞動者補償一個月工資。

如果單位不同意和勞動者協商解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38條,第46條,第47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法》第38條。

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事實勞動關係,錄音材料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9樓:真的還活著哦

不知道你們怎麼發工資,有沒有工資條,或者是銀行直接轉賬,那個都可以做為證據,

10樓:在睡覺咯

先按正常程式提交書面辭呈,並保留一份自己備份。註明日期,期望的離職日期可以在提交書面日期內的一個月為期限,然後在接近期望日期仍不給予確切答覆的,就可以去勞動管理部門諮詢怎麼準備仲裁證明、資料了,期限過了一個月後,立即申請仲裁。

最好是在收集資料完畢後,適當給老闆(人事部)一點傾向於法理上的壓力和說法,為了避免官司企業應該會更妥善解決。

如何製作、收集、獲取錄音證據求答案

沒簽勞動合同 怎麼要求賠償 收集什麼證據

11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13樓:匿名使用者

1年內的支付2倍工資,1年後的就不是這樣了,具體賠償情況看你如何處理了,證據嘛,如工牌,工資條,銀行代發工資的可到銀行去打出所有的流水帳單,其它的就儘量多找一些吧。如同事的作證等等。

14樓:深圳張勇律師

員工要保留好員工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員工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沒簽勞動合同,證據只有**和錄音有勝算嗎 5

15樓:青蛙老王

最好收集其他的更有說服裡的證據最好,電子證據效力不是太高,作為補充比較好。其他證據,如:社保清單、銀行工資流水單、工卡、帶公司名稱的工作服、員工的證言等等。

沒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證據?

16樓:李永輝律師

只要能夠證明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受到保護。您所述的考勤表可以作為一個在證據。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什麼意思呢,想要和單位籤合同,還是想辭職啊,還是想讓單位因不籤合同對你賠付2倍的工資呢

18樓:匿名使用者

哎!法律對窮人沒用的…是保護富人的**…在本國…

19樓:中國_戰神

第一:因為沒有籤勞動合同,所以要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有幾種方式,一是看有沒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不過從你說的情況看,估計沒有,而是讓工友證明,這個也是比較難的,三是提供為公司工作的證明材料,如交付你辦理的事情,簽署的合約,處理的檔案什麼的,但是在時間上會困難點,不過勞動仲裁舉證責任會倒置的,最好能影印考勤表。

第二:關於什麼時候辭職,其實你的公司已經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了,你隨時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這個時間完全由你自己決定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和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對我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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