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薪金糾紛,被公司辭退。

時間 2023-05-22 18:00:02

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五險勞動糾紛,勞動合同 勞動糾紛 五險不交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並支付補償金 每服務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被辭退應該怎麼賠償

勞動者存在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

無故被辭退按照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法 與 勞動法 屬於同一位階的法律,同一位階法律有衝突時,適用特別法,所以應當適用前者。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在這裡,你公司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且沒有法律規定事由,這應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下面法條為法定事由,供參考。你可以以法律 來保護自己工作的權利,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