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公司將我辭退,該怎麼申請賠償

時間 2022-02-01 18:14:45

1樓:神經哥玩遊戲

1,公司辭退你,給你的辭退通知書上面的理由是什麼?因為樓主在問題中沒有具體講原因,所以只能給你分析一下主流現象。如果是樓主工作中的失職而導致公司嚴重損失,並且,公司的規章制度也有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當然規章制度必須合法性合理性,員工簽名認可的情況下,公司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其間不確定性很多,限於篇幅不一一討論),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的六種情況,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而不須賠償

2,還有一種情況,公司直接辭退你,責任不在於你,那麼公司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賠償金,不到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計算。補償金是賠償金的雙倍,即2n補償金;

3,如果確認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了,那建議你先收集好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工資條,工牌,辭退通知書等,舉報投訴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而一般情況下,賠償金很難要回來,就需要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了,只要證據充分,勞動者贏的可能性百分百。

一、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1)、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組的;

(4)、客觀條件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也不能達成協議的;

(5)、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更改工作地點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首先確定自己是否存在過錯,是否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單位不予支付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2樓:劉心安兒

這個時候就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權,然後也可以將這個公司以及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告上法庭,之後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3樓:晚茶呀呀

那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找一個比較好的律師,讓他幫助你解決這個問題,就可以申請賠償了。

4樓:創作者

可以按照勞務合同的規定進行申請,或者是瞭解具體申請的方式,也可以走相應的法律程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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