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跟我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我再公司已經待了半年多,辭職公司說要提前月,否則不給工資

時間 2022-01-01 02:24:03

1樓:問法網姜律師

對於你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諮詢意見:

首先,公司不跟你籤合同是違法的,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您支付雙倍的工資。

其次,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如果您的公司 不存在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情形,您應當提前30日通知,否則可能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違約受到一定的處罰。

2樓:賀雷波律師

你好。公司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估計也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等,如果公司有這樣的違法行為,你可以即時辭職,不需要提前一個月。

而且你還有以下權利:

1、由於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雙倍的工資(從你入職工作一個月後開始計算至你解除勞動關係之日);

2、對於拖欠你的工資,你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3、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按工作年限,向其主張經濟補償金,如果你工作半年多了,可要求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3樓:

天啊,這都是些什麼公司呀,《勞動合同法》的悲哀呀。

反正你也要辭職了,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得到自己應得的。

1、用人單位應該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 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你可以向當地監察部門舉報,投訴,還能得到每月二倍的工資也;

2、辭職原則上要求提前30日提出,工作交接做好,但有一條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估計你們沒繳可以以這條立即與公司解約,但先要將2倍的錢要回。

3、所以上班的證據要留好,如果找到好工作了,閒跟公司扯太麻煩,可以把這幾點向公司說明,讓他們立即給你工資,你走人,要不然你會到工會和監察部門投訴。這樣也許公司就同意了,就兩清了,多的賠償也不要扯了,這種公司扯也麻煩。。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完全不要擔心公司對你的威脅:

1、自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之日起,如不籤勞動合同,從第二月起,應付你雙倍工資。所以,他們應再給你半年的工資。

2、他們這麼久不給你符勞動合同,已經屬於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可以隨時離職。

3、如果公司為難你,或者你想討會這半年來的雙倍工資,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

4、自己有理的事情,自己一定要理直氣壯。即便自己想落個人情,也要說在明面上。不要送了人情,還好像欠了人情。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隨時都可以辭職,工作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主張雙倍工資。

6樓:李小興律師

未籤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5個月,辭職是要提前一個月,但是工資是要全額支付的,如果未買保險,你可以以此解除勞動關係,要求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因此你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5-6個月工資。

7樓:銘滔律所

提出辭職應當是提前30日前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申請,公司應當在你工作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應當支付你雙倍的工資。所以你最好在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這樣你沒有過錯,可以得到雙倍工資。

8樓:

您在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也沒和您簽訂勞動合同,這說明這家公司的管理是很不正規的,也違反了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即然沒有在合同中規定的事,他們說要執行完全是一廂情願,沒有道理的,你可以和他們闡明道理,如果沒有效果就找當地的勞動的仲裁部門解決。問題一定會得到圓滿解決的。

我在某公司上班半年了,還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不想做了,可是公司說要提前一個月辭職。

9樓: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

1、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擱淺在沙漠

不用管他們,他們不籤勞動合同是怕萬一辭你要多付一個月薪水,另外不給你上五險一金。

11樓:藍色濤歌

按照法律規定,因為沒有籤勞動合同,你可以不用提前一個月,還可以要求他們補償雙倍工資,但是如果不想和公司翻臉減少麻煩的話,我看還是按他們那程式走

12樓:熊博士

沒有籤合同,你的老闆就貪大了。什麼都不多說你直接給你老闆說你要去找勞動仲裁。只要他有法律意識,他一定什麼都不說就會答應你的辭職請求。

勞動法要求用工單位必須給員工籤勞動合同。

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我提前一個月口頭申請辭職,公司答應了。後來又說辭職人多,又拒絕了

13樓:深圳張勇律師

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過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提出離職,要求結清全部工資,扣錢是不合法的。

14樓:溫柔亦刀

可以找勞動局或社會保障局解決這個問題,看看是什麼原因沒簽合同,工資肯定不能少給你的。建議你再打一份書面辭職報告寫清原因,再不行就去找相關部門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上司說說你的去意已絕,沒有合同,隨時都可以走人,呵呵

我在公司上班半年了,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因為個人原因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公司一直不批准,還放話說:

16樓:李阿嬌律師

你注意保留在公司上班的證據,到勞動局去投訴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會保險。

17樓:法工劉中原

超過一個月沒的籤勞動合同,是公司要給你雙倍工資,就是要付十個月工資你,

18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正常離職,員工一般試用期,提前3天,轉正,提前一月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19樓:楓子

扣工資就去勞動局投訴

20樓:

企業的做法是違法的。其一,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二,強行阻礙勞動者合法離職;其三,扣押工資。

可以向當地社保局下屬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但需要你提供你與企業之間存在勞務關係的證據,如工資單、考勤卡或記錄,帶有你簽名的工作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公司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辭職是否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

2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勞動法在索要工資方面做了新的調整,即為了員工的工資利益,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員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通過司法手段要回工資,不必再經過訴訟仲裁等程式。

22樓:簡簡單單

你得和公司這樣說: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給勞動者。

2、如果沒有參加保險的話,你可以以此為由,要求馬上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估計這樣一來,你交接完就會馬上讓你走的,也不需要30天了。當然要不要再去追究其它的,就看你自已的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說已經交綜合保險,到保障局查一下,工資發的是否轉正工資,如果被騙,走人帶起訴。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但是現實中許多這樣的單位,交接工作不用1個月的時間,勞動合同法對於不籤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明確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你現在想想走也是可以的,與他協商也是可以的。

25樓:牛朋偉律師

這種說是沒有道理的。

你可以要求:1、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不辦社會保險。

26樓:匿名使用者

1、你不能辭職馬上走人,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2、公司現在要你簽訂書面合同你應當簽訂,但你可只同意從現在起算,合同期限不追溯之前幾個月;

3、你可要求雙倍工資,按你目前情形是三個月雙倍工資。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因工資引起的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時必經程式,只有經過勞動仲裁程式後,如對裁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勞動仲裁的期間不是你說的一年。你說的一年期間應該是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

我和前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簽了保密協議,被上家公司起訴,沒有按照保密協議

112333束脩 1只要你不是經理以上級別或核心技術人員,保密協議形同虛設。每一個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都有義務不對公司可產生經濟效益的機密洩露與第三方。2但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不同,競業限制協議可以約束勞動者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在其他同業公司就業。脫密期,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和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對我有什麼影響?

北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外,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