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簽了保密協議,被上家公司起訴,沒有按照保密協議

時間 2021-10-14 20:22:15

1樓:112333束脩

1只要你不是經理以上級別或核心技術人員,保密協議形同虛設。每一個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都有義務不對公司可產生經濟效益的機密洩露與第三方。

2但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協議不同,競業限制協議可以約束勞動者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在其他同業公司就業。脫密期,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的50%作為補償金。

3你好好回憶一下是屬於哪種情況,畢要的時候找**律師幫忙。

2樓:法之道

保密協議具有合同效力,你應該賠償損失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採納謝謝

3樓:edison大哥

競業限制協議最多兩年!

而且單位要給予勞動者

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

可不遵守競業限制協議。

———————————————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4樓:王初進

保密協議不等同竟業限制協議。如果只簽了保密協議而無竟業限制條款。前公司無許可權制你入職特定公司。如果公司仲裁你入職了特定公司,但又無你洩密的證據,公司很難勝訴。

如果籤的保密協議含有竟業限制條款。但公司對你沒有補償。保密協議就不公平。公司也很難勝訴。

5樓:

首先要看保密協議是否合法、是否成立,其次要看你是否違反保密協議

6樓:找法網

勞動者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

7樓:關鍵他是我孫子

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一個隸屬關係。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新增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只是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的。

對於違反保密協議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我國刑法規定了侵犯商業祕密罪。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8樓:風吹一臉

勞動合同法有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其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是前提,必須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既然你沒有簽訂合同,本身公司就是違法的,雖然滿1年後視為簽訂無固定限期合同,但是合同中沒有體現有關保密和競業限制期限的內容的,該協議應該無效。而且,沒有明確競業限制期限,也是無效的。

其中,「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必須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你保密條款中的「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工資或服務費時,甲方已經充分考慮了乙方的保密費,故而無須再另行支付保密費。」個人認為是違法勞動合同法要求的,所以無效。

個人認為,該協議無效。競業限制期限需明確,期間需支付經濟補償。

建議你打12333勞動保障**諮詢求助,入職一月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你有權要求主張從入職第2個月起到第一年滿共11個人的2倍月薪。

9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張邦金

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一個隸屬關係。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新增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只是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的。

如果是從事保密性、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很多時候用人單位都會與勞動者簽訂一份保密協議,約定勞動者對只曉得商業祕密進行保密。要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資訊,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資訊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資訊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一個隸屬關係。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新增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只是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的。

相關知識 :

刑事責任:

對於違反保密協議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我國刑法規定了侵犯商業祕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0樓:理嘉旗泰

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不遵守保密協議,或者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11樓:豬頭剋星

簽了肯定有效,傻瓜在做事。

如果涉及到的工作需要保密的,相對來講你的薪金也適當高於他人。

12樓:

1.單位沒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本身違法,你是可以維權的。

2.你可以拒絕簽署該保密協議。(從你提供的這部分內容看,該保密協議條款的有效性本身也值得商榷)

3.對於你因工作獲悉的公司商業祕密,無論是否簽署保密協議,你都負有保密義務,否則可能構成侵權甚至犯罪。

4.你不簽訂保密協議,單位也需要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以上意見供參考。

13樓:匿名使用者

就我個人認為這是有效的,勞動合同與保密協議是就兩個不同的事情進行約定,雖然兩件事有一定的關聯性,但是所約定的事情是不同的,應該劃分開來看,所以單獨的保密協議時有效的。

公司不情定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沒有簽訂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勞動仲裁、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不影響保密協議的履行。

注意:保密和競業限制是不同的,只有保密協議,沒有籤競業限制,不受競業限制,也就是可以從事同類行業工作,但應對你知道的原公司商業祕密保密, 所以不管協議是否有效對你從事新工作不影響

14樓:唐玉欣律師

區分保密條款與競業限制條款: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如果你們簽訂了保密協議,你就應當遵守,哪怕沒有簽訂,對於一些單位的商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事項你也不應透露。

競業限制條款是為保護用人單位商業祕密服務的,是保護商業祕密的一種手段。競業限制期間,用人單位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作為對勞動者就業權利限制補償,用人單位要給予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勞動者以經濟補償。

單位約定保密費已經在工資裡,這是不行的,單位沒有按月支付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這個約定就無效。你可以去從事類似的工作。

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聯絡我,本人資料裡有****長沙唐律師

15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一個隸屬關係。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新增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只是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的。

如果是從事保密性、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很多時候用人單位都會與勞動者簽訂一份保密協議,約定勞動者對只曉得商業祕密進行保密。要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資訊,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資訊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資訊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存在一個隸屬關係。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新增保密條款,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單獨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所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只是籤保密協議是否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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