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罰款我該如何減少損失

時間 2023-08-20 12:46:51

1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中間人和局長調和調和,其他部門有點權的也行,一方面局長也會賣個人情,一方面也順便感情交流,一開始自己不要直接出面,有迴旋餘地,然後再請吃頓飯,送點禮,一回生二回熟,以後少麻煩啊;口齒伶俐點好好解釋一下你們的具體情況,比如你們家的情況特殊啊,不懂稅法不是有意為之啊,原來辦過的材料也都準備好,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有人搭橋,解釋清楚,他得了好處,基本就解決了。以後還可以多關照點你們。

我不是很懂稅法,不知道你們辦的免稅是不是指的是地稅,或者是有沒有到有關的納稅科室去登記在案使他們知道你們的免稅資格和情況,實際上你們這屬於無知無意識的過失。而國稅那邊又不清楚你們的具體情況,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弄清前因後果,然後做好協調溝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一下你就知道你該怎麼做了。

這是鍛鍊你人際交往的一個機會。

當然,如果溝通不成又或者你想走法律途徑,那也不是不可。但是那不是成熟的做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很抱歉幫不了你,但是看到你的情況,真的想咒那人死!狗屁不如的東西以為自己吃皇糧的就了不起,良心讓狗吃了!

以上言論若對狗有冒犯,還請多多包涵。

3樓:帳號已登出

幫不了哦,那走法律途徑吧。

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罰款合理嗎

4樓:張秋菊

法律分判攔析: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罰款現金不合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掘差胡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慶數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被罰款

5樓:楊梅

法律分析:企業無權對員工進行罰款,但是企業可根據內部實行的規章制度降低員工的工資待遇(效果等同)。

法律依銀森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六條 勞動者違檔亮反勞動紀律或鋒蠢畝者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處分並降低其工資待遇的,降低後的工資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給公司帶來損失怎麼處罰

6樓:宋聰聰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了那麼可以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數額賠償,也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賠償損失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失誤造成公司損失要賠償嗎。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則全額賠償;若過大過失造成的,則部分賠償,賠償比例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沒有統一標準;若一般過失造成的,則無需賠償。

最後,至於賠償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進行。如在職的可以約定,是一次性的賠償還是逐月按工資比例賠償。對於離職勞動者用人單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賠償或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因員工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時,一般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有以下行為,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兆純首,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族數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褲散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給公司帶來損失怎麼處罰

7樓:徐志輝

員工個人原因給造成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進行賠償,如果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基歷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衡鋒襲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咐兄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給公司帶來損失怎麼處罰?

8樓:史一帆

法律分析:員工個人原因給造成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進行賠償,如果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爛信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飢掘輪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散態。

給公司造成損失,會對公司造成怎樣的處罰?

9樓:彭曉璐

公司也應知曉經營過程中風險與利禪搏益共存。管理上要科學有效制度化,在諸如催討貨款的經營行為中,資金流轉應通過銀行轉賬等安全的方式,現金流轉要兩人以上並落實具體案情措施。發生事故,經濟受損,即便主要過錯在員工,企業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者襲賀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可以看出,若員工本人原因,也就是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那麼公司是可以向首派員工索賠經濟損失的。並且,上述法律規定的是雙重標準,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二是扣除後的剩餘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離職前造成企業損失,企業如何追討

一 員工離職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需要賠償。一 法律依據 1 原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2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 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

公司亂罰款,該如何投訴

專揀米粒 公司企業,不具有罰款權利。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衝裁追究用人單位民事責任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

財務之如何減少企業所得稅

1 你不可能連續三個月沒有收入,不開發票也可以走收入。2 增加費用的方法有多種,象合理的開支 車票 適當的餐費發票 固定資產折舊 增加工資支出 超市購物發票 食品類 記福利費等等。新的 企業所得稅法 實施後,企業可以從股息再投資 設立中間控股公司 轉讓經營部門等多方面作出相應的稅收籌劃。1 股息再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