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色的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網友
你問的太不具體了。。。沒弄懂你想問什麼。
勞動合同的補償金都包括什麼
3樓:唐玉娟
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一般是按勞動者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一、勞動者自動離職有補償金嗎。
一般主動離職沒有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李悉世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陸皮)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需要補償的情形有哪些。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哪肢規章制度的。
三)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六)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裡面包括賠償條款嗎
4樓:閒鼠
在平時工作中,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雙方簽署 勞動合同 ,用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若用人單位違反合同內容的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數額的 賠償金 。那麼,勞動合同裡面包括賠償條款嗎?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其中是包括賠償條款的。所以雙方在簽署的時候應當再次確認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裡面包括賠償條款 一、 經濟補償金 :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耐喚通知》中的規定,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螞返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 工資 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 合同解除昌物凱 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賠償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為了補償 違約金 不足部分而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經濟補償金在我國 勞動法 典裡又稱之為 辭退補償 金。相關法條稱之為經濟補償辦法。
另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低於本市 最低工資標準 的,均按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時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二、50%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第10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根據勞動部引發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的規定: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 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 醫療費用 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 女職工 和 未成年工 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綜上所述,關於 勞動合同裡面包括賠償條款嗎 的問題已經給出回覆。
勞動合同裡面包括賠償條款嗎
5樓:姜超
一、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州談指經濟上的補助。賠償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為了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經濟補償金在我國勞動法典裡又稱之為辭退補償金。
相關法條稱之為經濟補償辦法。
另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均按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時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二、50%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第1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根據勞動部引發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的規定: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冊配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侍仔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支付情形有哪些
6樓:集智
勞動合同法賠償金支付虧晌情形有: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銷檔鋒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蠢知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約定「工傷自負」是否有效
一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以及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我國 社會保險法 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二 勞動合同若約定 工傷自負 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責任,系違反法律的合同條款,應當認定無效。 您好!勞動合同約定 工傷自...
簽了2年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兩個月,勞動合同規定的2年是從試用期開始還是從正式員工開始算
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在一家用人單位的第一份勞動合同期限從該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算起,用工之日可以理解為第一天入職上班之日。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有哪些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 培訓 保守秘密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勞動者應聘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者入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也可以雙方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字。雙方簽訂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