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勞動合同都需要約定試用期嗎,超過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是否可以嗎

時間 2022-01-03 22:35:03

1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不是。勞動合同屬於私法領域,當事人約定不經過試用期,法律並不禁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19 條第3 款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 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超過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是否可以嗎

2樓:ofweek人才網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樓:輕風保健

不可以,違反規定的。

4樓:匯法網

1、超過試用期時間還不能轉正,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過了試用期,即為轉正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試用期後的標準支付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新籤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嗎

5樓:土流集團

如果你是新到這個公司,可以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6樓:華律網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都會約定相應的試用期,那麼,試用期一般可以約定為多長時間呢,最長不能超過多久?關於試用期的長短,針對不同時間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樓:韶讓莘嫣

三個月及以下,不能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及無固定期限,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8樓:成都張伯樂律師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如下:

1、提議: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勞動者或用人方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建議,這一般稱為要約,如果用人方通過招工簡章、廣告等渠道提出招聘請求,另一方接受建議並表示完全同意,這稱為承諾,一般情況下都是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字草案,提供協商的文字;

2、協商: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認真磋商,包括工作任務、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內部規章、合同期限、保險福利等,協商的內容必須做到明示、清楚、具體、可行,充分表達雙方的真實意願和要求,經過討論、研究,相互讓步,最後達成一致意見,要約方的要約經過雙方反覆提出不同意見,最後在新要約的基礎上表示新的承諾,在雙方協商一致後,協商即告結束;

3、簽約:在認真審閱合同文書,確認沒有分歧後,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書面委託的**人代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當事人分別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訂立勞動合同可以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後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9樓:誠心為您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6、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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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什麼是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必須約定試用期?

11樓:華律網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1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是勞動合同期限中一段特殊的期間。

(1)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根據具體情況需要,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約定的,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同意約定或者不約定試用期。即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

(2)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合同解除權。《勞動法》第25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受《勞動法》第26條、第17條、第29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的限制。《勞動法》第32條規定,在試用期間,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限制。

(3)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從性質上看,這條規定屬於授權性規範,而非義務規定。

因而,約定試用期是法律賦予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而非義務。也就是說,試用期並不是必須要約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由雙方當事人視具體情況自主協商。

13樓:啥也不是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勞動者進行考察的期限,《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並不是強制性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約定,不同意的也可以不約定。

14樓:

試用期就是觀察期

知道了麼,觀察觀察

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樓:ofweek人才網

如果是剛入職該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可以約定試用期,如果不是首次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請注意該條第二款的規定。

在試用期籤的合同屬於試用期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16樓:華律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是試用期合同,依據上述規定,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在此期間的勞動報酬,就應為正常工資,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低於正常標準,應當補足差額。

17樓:大家通

勞動合同,沒有試用期合同這個說法。

18樓:韓飛律師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只約定試用期的,該試用期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是雙方相互選擇的階段,勞動者在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

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 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係。勞動法 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可以 二字表明,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是必備條款,而是協商條款,是否約定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

勞動合同如何約定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以保障用工單位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

試用期內不簽定勞動合同對嗎,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內不簽定勞動合同通常屬於違法情況,除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期1個月的除外,試用期超出1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饋到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