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試用期,那麼勞動合同是轉正後才簽訂嗎

時間 2022-01-08 04:05:07

1樓:華律網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此外,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就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企業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樓:吳春江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您方便的話可以詳細敘述一些您現在遭遇到的糾紛是什麼,以便我給您提供恰當的建議和意見。

可以約定什麼時候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起止日期也可以約定。一般是先簽勞動合同,合同裡面約定好試用期起止時間。

提問您好!

回答可以約定什麼時候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起止日期也可以約定。一般是先簽勞動合同,合同裡面約定好試用期起止時間。

提問因為公司轉型 試營業 為了保證員工的收入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給了保證工資,現在試營業了3個月了 有位員工 請假一個月. 請假也是口頭請假 口頭給予了批准 說好週六日來幫忙 她也答應了.

週六日讓她來 她也沒來. 這個月她要回來上班了 但是因為公司效益不好 需要調崗 她不同意 說公司辭退她 需要給她補一個工資。

不然就要申請勞動仲裁 說沒有籤合同。

請問 這個申請賠償 是必須給嗎?

回答按照法律規定,違法未簽訂勞動合同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法調崗是可以的,和員工協商一致即可。你們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是因為要辭退她而調崗是合法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

提問公司也沒有正面告訴她辭退她 只是讓她回家考慮調崗的問題。公司是3.1號接手管理的!

更改經營模式 大家都在嘗試中 未了保障員工生活問題 給到的 都是員工自己想要的薪資. 我們是一個兒童攝影店 私營企業. 此員工工作也沒有積極性 公司轉型一來一直虧損中 所以不得不為了節約成本 調崗。

但是她不願意調崗 她覺得自己不想去別的崗位 . 然後就鬧我們沒有和她籤合同。 因為試營業 我們的薪資還沒有確定下來!

之前和他們聊好的 先給予了保障工資。公司一直虧損的情況下也沒有拖欠她工資. 原本的崗位已經取消,她不願意去別的崗位 公司不可能專門給她設一個崗位 養一個閒人吧!

但是現在她就不承認 之前的口頭協議 說我們沒有和她籤合同。

回答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如果認定是勞務關係了,經濟補償可以支付。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是必須簽訂的,按照你的表述,你們之間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這個仲裁委認定屬於事實勞動關係之後,仲裁委就會判處公司支付經濟補償了。

如果認定是勞務關係了,經濟補償可以不支付

提問小公司 一開始沒考慮那麼多. 就想著 大家都是同事 一起工作 前期也聊好的 公司稍微順一點 就給大家簽訂勞動合同 買保險。 只是開業這3月 一直虧損 就把這事兒也放一邊了.

我們這個是底薪加提成 按合同會這樣嚴格去執行, 實際情況 業績不好 所以都保證了員工工資. 一開始就和他們聊好的 現在被抓著不放這個事兒。

回答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是比較大的,現在和員工發生糾紛了,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承擔經濟補償了。

更多14條

4樓:李建成律師

有試用期,那麼勞動合同在在進入公司時就簽訂好了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不籤合同,轉正之後才籤勞動合同的單位靠譜嗎

5樓:肖秀珍法茶

試用期一般是不簽訂合同的,一般是協議。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6樓:滑萱冀乙

你好,說明這個公司管理不規範,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試用期勞動合同和轉正合同分開籤可以嗎

7樓:五月三三

1、該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先和員工簽訂幾個月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滿後再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據上款的規定,該試用期合同為一次固定期限的合同,適用該法關於固定期限合同的所有規定,所以這樣的作法是這是很愚蠢的,徒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新法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2、出現上面的情況可先和公司協商解決,如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還可以起訴。

8樓:蓬初蝶進聽

1、嚴格來說,勞動合同裡,應該同時約定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的工資,其中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但用人單位為了防範風險,一般在勞動合同裡只寫一個低於實際工資、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數,有的就直接寫上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數。

2、勞動者有權要求寫上約定的試用期和轉正後的工資,這樣工資待遇才***。

9樓:匿名使用者

1、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是同時明確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的,不會分開籤。如果先簽訂的一個月屬於試用期的話,那麼可以推斷合同期限至少是一年。

2、只用三年以上的勞動期限才可以約定超過兩個月的試用期。所以用人單位只籤一兩年是違法的。可以提請仲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1,不可以。勞動合同期限包含試用期。

2,這種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1樓:上海勞博網律師

你好:1、試用期勞動合同包括在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

2、如果簽訂的是1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則試用期還是1個月,另外2個月應當作為合同期,工資福利享受合同期的待遇。

關於試用期和轉正後合同簽訂的問題

12樓:葉赫那拉聞多

以合同約定內容為準,你連合同內容都不清楚,你怎麼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你只鑑了三個月試用期合同,是不能成立的,你可以要求按勞動合同記算報酬。

2,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也就是說是一個合同,你沒鑑定第二份合同一直幹到現在就對了。

3,用人單位說你的是三年的勞動合同,符合情理,你所說的即不合情,又不合理。等你看到真正合同就全明白了,會說不如會聽的。不要瞎費心事,好好工作吧。

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後籤嗎?還有保險也是試用期過後才開始買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就應該籤合同,沒有籤合同的試用期為正式工作期,試用期寫入正式工合同裡面一起籤,否則就是沒用約定試用期,只有正式用工期。合同應當一式兩份原件,雙方當事人一人一份,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幫另一方保管合同。社保是與合同一起的。所以確定勞動關係之日起就需要買社保的,保險費是由個人 公司...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

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 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係。勞動法 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可以 二字表明,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是必備條款,而是協商條款,是否約定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

試用期,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還拒付試用期工資,我該怎麼維護我的合法權利呢

法律自員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你工作多久了?但是無論是否試用期,有勞動付出,就應當有勞動回報,你可以蒐集能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據,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當地勞動仲裁委仲裁。在得不到滿意答覆可以去法院訴訟。1 蒐集你到公司上班的證據,比如工作牌 工作服 同事證言等 2 前往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