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已過半個月,公司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我

時間 2021-07-24 06:29:31

1樓:鄧志華我愛你

hr菜鳥啊,哈哈!過了試用期再以你不符合為由辭退你就違法,但你們公司的hr老鳥忽悠你了,他讓你自己填寫了辭職申請,就等於是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啦。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你有權要求超過試用期的時間段按合同約定的正式工資核算,借款肯定是要還的,公司同意你先不上班也不辦理離職手續,你的風險很大,用人單位可能到時給你來個「辭職未經批准而自動離職」,你們公司的hr老鳥也太不地道了,一點職業水準都沒有,職業道德也不能以企業利益為中心啊,做為一名hr,不以和諧勞動關係為宗旨,本人鄙視。

本人現在是hrm,有空多交流。

2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內公司是可以以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辭退的。是不能取得賠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過了試用期,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不能再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主動提交辭職報告,屬於辭職,你已無法要求賠償

過了試用期,單位應支付全額工資

4樓:幸秀英

現在已經沒有辦法解救你了。

公司說你不符合錄用條件,你讓他拿出證明來,否則,你就不要寫辭職報告。

現在你寫的辭職報告已經在人家手裡了,能要求索賠什麼呢?

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上2月份的轉正後的工資差額。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已經過了16天了。公司是不可以以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辭退的,試用期表現不合格只能在試用期辦理辭退手續,一旦過了試用期限,不管有沒有轉正報告都應當視作是公司正式職員了。你現在主動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是有權利認作你自願辭職的。

不管你有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你都不能申請索賠的,更何況你現在還沒有辦理離職手續。這種情況下,你就自認了吧。下次注意就是。

因為我是做人事工作的,比較瞭解

如果你沒有主動提交離職報告比較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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