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等你
這個不是什麼大問題啊,可以不用記入你的簡歷啊,自己個人的簡歷內容的完全是由你個人去選擇的,這樣你肯定首要展示你的閃光點啊,略去對你有影響的東西啊。這又不影響你簡歷的真實性。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離職證明來吧,不過,被辭退的工作經驗儘量不要寫了。。。
怎麼說呢,這是你自己的選擇,而且,也許下一個公司才是更適合你的。
3樓:六盤水的孩子
第一個,你根本無須在簡歷上寫出這20天的經歷,
第二,就是超過3個月,6個月的工作經歷,都不長久的,所以,你的工作經歷上,把這二家,到目前的日期合二為一,沒有事的,這樣可以,因為,你想一想,不到四個月二家公司,那一家公司可以要你呢,
第三,這不是一件壞事,可以讓你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改善自己存在的問題,積極的做好自己的一面,是一件好事,人都有遇到不開心,或是自己能力所及的事情,有時候不是你的問題,用我們老闆的一句話,不一定是你不適合公司,也許公司不適合你,因為企業文化不一樣,工作的方法都有差異,這對人的要求也會高,
開寶車的不一定能開拖拉機,開拖機的不一定能開寶車,說明,人對環境和企業要的求有一定的範圍和所需要,
這不是什麼悲催的事情,自己要總結不足的地方,把好的加強,不好的更加改善這才是關鍵,
如果對方要問你,你三個月就離職了,你可以說,非常對不起,我也想在上家公司好好的努力下去,我都轉正了,對方要把我調到外地,我確實沒有心理準備,所以……
當然,我相信,很少企業會做這個背景調查,如有疑問,請追加,或加我!謝謝!
4樓:我是誰的誰
首先你就不要悲傷了!如果你是剛開始工作的話,一定不要想著跳槽,因為會計行業對會計最大的要求就是經驗。找一個好點的公司踏踏實實上班,東西不是別人教給你的,走入社會想要學東西就要自己多看,多問,不再是等待。
建議你想進步就多去圖書館借點書回來看,更好的充實一下自己,再將自己所看到的運用到你實際的工作當中,這樣你會不覺的發現自己的進步與成長。
面對這種情況。你在工作簡歷中不要寫你那20天的工作經歷,因為那樣你面試的時候你就不好回答為什麼只工作20天就離職的原因。建議你只寫那三個月的,離職原因只能隨便編個理由。
雖然這樣看起來有點不誠信,但是沒辦法,如果你告訴別人說你跳槽,那樣聘用你的公司更會擔心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最後祝你好運,你很快的找到工作。
5樓:6建國
只能說不是適合你 或者不寫啊
試用期一個月被辭退,下次面試如何解釋?求高手給個好的合情合理可以接受理由。拜託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用說出這段經歷撤。
7樓:
如果你是剛畢業的,你可以說那家公司不是你最終的選擇,因為在職場不僅是公司選擇你,你也在選擇公司,這是雙向的。然後你現在應聘的公司,如果你能說出他想聽的,那就勝券在握了。還是要善於總結自己,為什麼 上家公司會辭退你,這很重要。
(當時還在試用期)離職真正原因是被開除了,但是去下一家公司面試該怎麼回答才好?
8樓:
為了避免麻煩,你就說主動離職就可以了。
工作試用期,這個試用即是指公司,也是指你自己。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任何一方覺得不合適都可以中止此次合作。沒有誰欠誰的,也不必有心裡負擔。
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上家公司試用期有交醫社保嗎?沒交乾脆就把這段工作經歷忽略,面試時就說中間沒找到合適的,如果有交醫社保就不要說是被辭退的,說公司不合適,沒到試用期滿就辭職了
10樓:職言說
面試技巧:被上家辭退,面試被問離職原因,到底該怎麼說
剛過試用期就被辭退,試用期完了被辭退
法律分析 過了試用期後勞動者被辭退的,勞動者是有經濟補償的,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補償。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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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試用期結束,如果公司有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你不違法。如果無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 辭退你違法。你可以要求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限應當包括在正式勞動合同期限內。附 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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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老闆都不願要沒有時間觀念的員工,在試用期就請假,表現出你對這份工作不夠認真的態度,辭退你很正常。正常上班每月4天假,就是有雙休日,企業也非常合理!員工試用期內,十一之後被無故辭退,假期內有工資嗎 上圩農場主 試用期員工是有工資的,上一天班算一天,用底薪 21.75天 80 上班天數,你自己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