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調整心態,從正面去思考,很快就會發現生活在慢慢的變好。
從今天起,不要再花精力和時間去思考賬單,負債,種種不如意,越是這麼想就會接二連三的到來。去想象很富足,生活很美好,去感受那種富足帶來的感覺,讓自己真的就相信已經擁有了這一切,不要心存懷疑,而是要堅信你馬上就會擁有。
所以,首先要改變的就是轉變負面的思想,從正面去思考,很快就會發現生活在慢慢的變好。
2、做好節流,減少一切不必要的開支。
如果覺得工資都不夠花,除了要改變思想之外,當下要做的就是節流,切斷一切不必要的開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記錄流水賬的習慣,會發現其實有很多不必要浪費的地方,卻渾然不知。所以,當工作很緊張的時候,又沒有更好的開源方式的時候,第一步就是先把能做的做掉,那就是節流。
3、認真思考,自己到底要什麼,再去重點聚焦。
其實很多人,工作生活了很多年,卻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這一切似乎都是有人安排好一樣,而自己內心深處最想要的東西卻從來沒有去問過自己。有句話說得特別好「就是因為熱愛,我在幹我自己喜歡乾的事,雖然身無分文,內心一點不自卑」。
但是隻要去看看那些成功的人,沒有一個不是源於熱愛,堅持了很多年,才取得成就。所以,真正熱愛的是什麼?這個問題選擇換工作,換行業,甚至辭職之前一定要想清楚。
否則,就算你換了工作,沒多久還是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煩勞,可能又堅持不下去了。
4、擴大圈層。
所以,如果想突圍,第一要放棄以前那些負面的思考,第二就是要去接觸更高一層的圈子,只有改變了周圍的圈子,才能徹底的改變固有的認知和見識。那些曾經看不到的商機,機會,才會逐漸顯現。
5、提升格局。
先找到自己的熱愛事業,然後深入研究,就是死磕的一個過程,當精通之後,才有資格和這個圈子的人對話,關係是互相利用的,只有被別人利用的價值,別人才願意與之交往,這是人性使然。
所以,不要再去等明天,如果一直用以往的經驗來幻想有個更美好的明天,這不太可能。就從今天開始,去思考,從新的角度去思考,去正面引導自己改變觀念,去找到自己的熱愛,去接觸更高一層的圈子,這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
2樓:小金子
一定要狠下心來提升自己。在老東家已經三年了,工資還這麼低,要麼公司制度不行,要麼自己能力不行。痛定思痛,沉下心來想想自己的弱點與不足,先提升自己,然後跳槽吧。
世界那麼大,總有適合你的位置,但前提是,你要具備競爭力。
3樓:摩愜
你在這裡沒長進,那你去別的地方也同樣是一樣的瓶頸,這山望著那山高,工資高的工資現在不一定能勝任,到時候這3000塊也拿不到。先想想自己**有問題,提升了在走,不要得不償失。現在工作多難找。
慎重啊。
4樓:月壇
在公司三年工資不超過3000,想離職又沒有好出路,那你要賴誰呀,只能賴你自己的學歷太低,而且也不思進取。
5樓:雪婷
現在好多人有著本職工作,再去找一份兼職,完全可以達到自己的要求。我就是個例子,為了照顧小孩,只能找一個不加班的工作,5天8小時,所以工資怎麼會高呢,然後自己再做個兼職。有需要私聊吧
6樓:山城無限美
工資不超過3千的原因是什麼,及時反醒自己。現在5000左右的工資很多,可以去試試。
7樓:驚蟄龍抬頭
40歲以下!想換工作就換了!…40歲以上建議慎重考慮,除非新工作百分百靠牢且比現在的工作更有優勢!…
8樓:殺魚用飛刀
你在這個游泳池裡不會游泳,換一個游泳池你還是不會的,先學會游泳再說!
9樓:
我覺得你可以自我提升一下。或者找到更好的工作。要不斷的努力。然後做事做出成效
10樓:上官蕭清
要有一技之長啊,最好是自己感興趣的職業。這年頭只要你肯努力幹什麼都掙錢
11樓:麼麼噠
我猜你平常是不是活得很累,你是年老體弱嗎?在基本保證物質生活的情況下,不創一創,有一天你會後悔的。
12樓:莒國
辭掉工作,做事要有魄力,風險越大,收益越高。
13樓:豫飛滬
啥工作??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一萬的活兒還在考慮要不要
14樓:自然界
沒有不想發展公司的老闆只有不想發展自己的員工!
15樓:
趕緊找新的工作吧,現在物價這麼高,不到3000怎麼過
16樓:天長地九天龍俠
繼續做下去,相信總有升薪資的一天
17樓:熱血青春一鍋
身邊的機會都是很多的,只要你敢嘗試
18樓:匿名使用者
努力提升自己。考個證書啥的。
19樓:就是說
你就送送快遞,或者裝修房子泥水匠也不止這點錢吧
20樓:
先投簡歷面試,騎驢找馬,千萬別直接就辭了。
21樓:國若
來我們青島市黃島區吧!只要你肯幹,這裡工資高。
如果我和公司簽訂了3年的工作勞動合同,但是未滿3年,我就想辭職,請問這樣可以辭職嗎?會有怎樣的後果?
22樓:好心情站
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無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的,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只有經雙方協商一致、法定或約定的事由出現或者合同期限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才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係才隨之終止。
你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你必須做滿三年才能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你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提前三十日遞交。
三十日滿,單位不簽字或不同意的話,可視為默許,你跟單位結清相關賬務,交接清相關手續就可以走人。
自己主動辭職的話,相關賠償自然就不能索要了,如果涉及單位提供專項培訓並約定服務期的話,按相關約定你還得賠償部分培訓費用。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就說這些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24樓:
當然可以辭職啊,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好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合法的辭職的權利,一樓的回答已經比較完整了。辭職也是一門學問。最好和公司好好商量,客客氣氣地離開。同時,也要保留好提前30日的證明。
26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辭職,違反合同約定。可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27樓:林中吹雪
答:可以,但是需履行一下必要的手續。
1、你提出辭職,能與公司協商一致的話,公司就能給你出具相關手續,這是為你下一個工作單位所需的材料;
2、公司不同意你辭職,你需提交辭職報告30天后,公司必須給你出具相關的離職材料。
請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0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0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供參考。
工作了三年的公司,想離職又有點不捨?
28樓:自動跑男
1.搞好同事關係,多一起活動;2.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含金量;3.換工作解決不了你的問題,換來換去都一樣,時間 一長就會有其他問題
29樓:
馬上從工作幾年的公司離職了,真的很不捨的離開,不是因為特別的原因真的不想走,就像畢業一樣,很傷感,畢竟對這裡有感情了,人和事,不管是老闆還是同事
30樓:匿名使用者
儘可能考慮自己的現實狀況,人生不易,能讓自己舒心一點就儘量去做。不過作為有妻有子的人,還是儘量穩妥為上,在對未來規劃沒有做好之前先別急,做一個規劃,並開始找下家吧
31樓:以史為鑑正得失
應該果斷離職。
第一,你工作三年還是不如意,我可以斷定,今後這種不如意只會加劇。在一個單位三年內如果不能夠出人頭地,以後也不會再有好的發展了。這個是職場的的金科玉律,無論哪個行業都是這樣。
第二,你在這個單位三年還不如意,部門又散亂,領導又難相處,又不方便陪孩子,應該果斷離職才對。
第三,當然了,你在這個單位三年,多少也有值得留戀的地方。但是畢竟不利因素比值得留戀的地方多得多,所以你權衡下,我覺得還是果斷離職的好。另外告訴你,你在這個單位留戀的在其他單位也會得到。
32樓:2010葉落知秋
這要根據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和想法。按照你說的,雖然公司待遇中上,但你這個團隊工作環境並不是很好,而且也照顧不了家裡,如果能找到合適的,你可以立即更換工作,如果暫時還未找到合適的公司,你可以暫時緩一段時間再說。
33樓:豔豔筆記
比較穩妥的做法就是,儘量抽時間出來搞點副業,這樣你就算辭職了,也還有著副業的收入。這樣不是更好?是吧!
34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陪伴孩子,換個工作能解決就下定決心吧。
35樓:芮蓓
那就離職找新的工作了,天下沒有不散你宴席,三年時間,你可以給你家人很多個三年時間,要看你怎麼取捨了。
36樓:丨死亡只是開始
面對現實把。。。公司又不是你的。到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也許好也許壞。嗯。
37樓:平姐做美食
決定了的事情就不糾結,你說得有道理,不能調動人的激情的工作待遇一定也不是很滿意,那就按自己的想法做!
38樓:人在旅途知山水
那離職的原因呢?有必須原因的可以直接離職,沒有必要原因,又捨不得,那就不要離職
3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考慮孩子的問題,可以換一份相對穩定一些的工作,但是對於工資不要要求太高,如果出於同事關係考慮,其實在哪個公司工作都是一樣的。
40樓:
工作無非就是兩點第一就是錢,第二就是上升空間和團隊氛圍。題主說錢還湊合,第二點差點。這就確實有點猶豫了。就看第二點,有多難了,實在忍不了就走吧。
41樓:木子裡有禮
既然做的不順人意,就趁早換了
42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上班三,你捨不得
43樓:滕季雅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認為辭職正常的事情。關鍵是你有沒有選擇好退路。有沒有更好的發展方向和創業目標。
員工自離公司不結算工資合法嗎,在公司上班自離不發工資算違法嗎
員工自離公司不結算工資是不合法的,員工在離職後也要發員工之前工作所得的工資。如果不發工資屬於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根據 中華人...
公司不續簽合同,雙倍工資是在麼算的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合同期滿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
公司排班制,國定假為正班,不享有3倍工資是否合理
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 所說情形,如果用人單位不予支付或不按規定支付工資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可以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求助。二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 元旦 二 春節 三 國際勞動節 四 國慶節 五 法律 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