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濟法中合同法的案例分析急請高手解答

時間 2021-08-11 18:04:16

1樓:匿名使用者

1、紅星抄廠應負責賠償,因為無論內部如何規定,負責這件事的人是代表公司的。而且法律也有規定,只要他的身份符合規定,可以代表公司,如此造成的責任,無過錯第三方不承擔責任,東風廠可以索要賠償。

2、沒有構成違約,因為雙方並無簽定合同或有關協議,所以百貨公司並沒有什麼義務需要履行。構成條件也是以上所說的,雙方並無協議。

3、甲方侵權,因為法律有明文規定,未註冊的商標其他人是可以使用並註冊的。

急請高手解 關於一道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2樓:艾小鴿

(!),合同

有效。構成表見**。

(2)是原合同的補充。因為原合同有效。其協議並沒有形成新的合意。(不太確定哦)

(3)有法律依據。因為乙在甲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已經盡到自己的催告義務,合同法規定在一方不履行合同個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解除的權利。乙廠提出的解除合同、退還預付款並賠償損失的要求都是甲需負的違約責任。

不確定~~~~

3樓:河北王國緒律師

一下意見僅供參考:

1、**行為有效。理由:表見**

2、原合同的補充。理由:原合同已經生效

3、有。理由:違約。

經濟法的作業求深入分析,經濟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題 急求專業人士的答案

擔保主要 定金 留置 抵押和質押五種形式。經濟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題 急求專業人士的答案 亞運桑 題目內容完整嗎?分析甲第一次發出的為要約邀請,乙發出的為要約,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1 成立,自要約實際送達給特定的受要約人時,要約即發生法律效力,要約人不得在事先未宣告的情況下撤回或變更要約,否則構成違...

合同法考試 案例分析題,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善變的人生 a組問題回答 1 乙欲解除與甲的租賃合同,乙可以隨時通知甲解除,但是要給甲充足的準備時間,因為 合同法 規定 租賃合同六個月以上要簽訂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2 別墅維護及費用負擔應由乙承擔,合同法...

經濟法案例合同違約問題,經濟法作業 案例分析題,有關合同法的違約問題

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裡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各個國家合同法對違約行為形態的劃分都是不一樣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