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案例分析題,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時間 2022-02-10 07:20:04

1樓:

甲企業向乙企業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瞭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乙企業在10日內**。乙企業接受甲企業傳真列明的條件,並按期**,並要求甲企業在10日內回覆;甲企業按期回覆同意其**,並要求籤訂書面合同。乙企業在未簽訂書面合同 的情況下按甲企業提出的條件發貨,甲企業收貨後未提出異議,也未付貨款。

後因市場發生變化,貨物****。甲企業遂提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係不能成立,要求乙企業儘快取回貨物。乙企業不同意甲企業的意見,要求其支付貨款。

隨後,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1)甲企業 傳真、乙企業** 、甲企業 回覆行為的法律性質。

2)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企業可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於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條款,邀請乙**,故不具有要約性質。

乙**行為的性 質屬於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覆日期則表明其 將受**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

甲回覆**行為的性質屬於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於承諾期限內作出。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2樓:

甲企業向乙企業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瞭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乙企業在10日內**。乙企業接受甲企業傳真列明的條件,並按期**,並要求甲企業在10日內回覆;甲企業按期回覆同意其**,並要求籤訂書面合同。乙企業在未簽訂書面合同 的情況下按甲企業提出的條件發貨,甲企業收貨後未提出異議,也未付貨款。

後因市場發生變化,貨物****。甲企業遂提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係不能成立,要求乙企業儘快取回貨物。乙企業不同意甲企業的意見,要求其支付貨款。

隨後,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1)甲企業 傳真、乙企業** 、甲企業 回覆行為的法律性質。

2)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企業可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於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條款,邀請乙**,故不具有要約性質。

乙**行為的性 質屬於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覆日期則表明其 將受**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

甲回覆**行為的性質屬於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於承諾期限內作出。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

3樓:匿名使用者

1,不能,勞動合同 要式行為,口頭的不能算2、有效,a預設。

b公司承擔,因為貨物尚未交付給c,風險尚未轉移。

對a承擔違約,c不承擔

4樓:項寄隗麗芳

甲和乙有權向追償。

個人合夥中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若合夥協議中載明個合夥人的出資份額及責任承擔方式的

,有關合夥人在對外清償之後可以按照合夥協議向其他共同合夥人追償。

本案中對於剩餘的4萬元按合夥協議,甲應承擔1.6萬,乙和丙各承擔1.2萬。

而甲實際清償了2.4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8千元,乙實際清償了1.6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4千元。

5樓:孔德文雙琴

a縣與c、d、e、f四縣相鄰。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於2023年10月8日在c縣簽訂一真空

食品袋購銷合同

。其中約定:「

運輸方式

:加工廠代辦託運;履行地點:加工廠在d縣的倉庫。」「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在e縣

仲裁委員會

仲裁,也可以向c縣和e縣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即在其設在e縣的分廠進行加工,並在f縣車站發貨。食品廠收貨後即投入使用。

因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廠已封裝和銷售出去的袋裝食品大量腐敗變質,損失6萬多元。兩廠之間協商多次未果,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師

陳某諮詢。最後提出:「怎麼起訴都可以,但必須在我們b縣法院

打官司,你能辦到就委託你,否則我另請高明。」

現問:(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此糾紛應通過仲裁解決還是應通過訴訟解決?請說明理由。

(2)e縣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為什麼?

(3)c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4)d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5)f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6)a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陳律師,能否滿足食品廠提出來的要求?為什麼?

[答案]

(1)本案應通過訴訟解決。因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並不存在,該

仲裁協議

無效。(2)e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

(3)c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條款無效。

(4)d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雖然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並不在d縣,因而d縣法院無管轄權。

(5)f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雖約定了履行地點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因而f縣為履行地,合同糾紛中

合同履行

地法院有權管轄。

(6)a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7)陳律師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律師可建議食品廠按產品責任糾紛起訴,b縣為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

6樓:滑茗緒惜兒

(一)低於進價大甩賣,合法;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積壓商品,不屬於不正當競爭。

(二)不降價,每買一件羊毛衫送面值二元的體育彩票十張;(三)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4000元的電腦一臺。(四)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萬元的手提電腦一臺。以上均不合法。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二)(三)屬於被禁止的「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的行為。(四)除了「質次價高外」還違反了「**式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7樓:費莫元斐斂辰

1)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乙公司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是違反了合同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重新提供一級品標準的說法是有合同依據的。

(4)乙公司主張不能按時**貨物是由於組織貨源的原因造成的,不應當由自己負責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合同依據。因為不能組織貨源是正常的市場風險,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責任。

(5)乙公司主張違約金的數額太高了,自己不應當承擔這麼多的違約金的說法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39000元違約金相當於合同金額的3%,並不是很高。根據合同的法的規定,當事人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違約金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調整,但是本合同爭議中的違約金金額僅佔合同金額的3%,不能適用前述合同法的規定。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8樓:冰雨夢悠悠

1、丁某負有償還借款的責任。

【依據】《擔保法》第18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回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答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19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2、丁某應償還2萬元。

【依據】《擔保法解釋》第30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丁某可以向王某追償。

【依據】《擔保法》第31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9樓:博博

某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資的甲國有獨資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擬將60%的國有產權轉讓給乙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雙方擬訂的有關協議部分要點如下:

(1)甲公司的產權轉讓應當經董事會審議,並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甲公司的職工安置方案應當報職工代表大會備案。

(2)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審批後,由甲企業組織清產核資,並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全面審計,包括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

(3)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委託丙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按照評估結果的85%確定實際交易**。

(4)乙公司採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2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

(5)甲公司的產權轉讓收入,應當首先安置本公司職工並償還銀行債務,其餘部分由財政部門組織解繳本級人民**國庫,用以彌補財政赤字。

(6)本次產權轉讓完成後,甲公司應當首先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動產權登記,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要求:(1)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指出本題要點(1)中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2)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指出本題要點(2)中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3)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指出本題要點(3)中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4)如果丙資產評估事務所與委託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虛假的資產評估報告,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丙資產評估事務所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5)根據本題要點(4)的內容,指出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規定?並說明理由。

(6)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指出本題要點(5)中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7)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如果甲、乙公司串通,低價轉讓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8)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規定,指出本題要點(6)中不符合規定之處,並說明理由。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答案」

(1)首先,甲公司的國有產權轉讓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批准。其次,甲公司的職工安置方案報職工代表大會備案不符合規定。

根據規定,職工安置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p80)。

(2)由甲公司組織清產核資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轉讓國有產權導致轉讓方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清產核資(p80)。

(3)按照評估結果的85%確定實際交易**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p80)。

(4)資產評估機構與委託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虛假的資產評估報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5倍的罰款,並予以暫停執業;給利害關係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吊銷資產評估資格證書(p74)。

(5)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而非2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支付(而非10日);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而非存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而非3年)。(p81)

(6)甲公司的產權轉讓收入用以彌補財政赤字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淨收益,應當首先安置本企業職工並償還銀行債務,其餘部分由財政部門組織解繳本級人民**國庫,列入專門賬戶,專項用於支援結構調整或者補充需要扶持的國有企業資本金,不得用於經營性支出、彌補財政赤字、發放工資獎金(該考點超出教材範圍,僅供參考)。

(7)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要求轉讓方終止產權轉讓活動,必要時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轉讓行為無效。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p82)。

(8)甲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順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甲公司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前,向原產權登記機關辦理變動產權登記(p77)。

國際經濟法案例分析題,國際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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