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人死亡,是不是意味著他的土地使用權自動滅失

時間 2021-06-03 08:19:20

1樓:徒步旅行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要是,農村土地情況,人死,這個人名下土地和宅基地,要是沒有親人的話,該村委會會收走, 城市土地使用權,需要死者合法繼承人先辦理土地上住房繼承過戶,憑繼承人房產證再去辦理該土地使用證的繼承過戶,就可以。

土地滅失,是指由於自然力量或人為造成原土地性質的徹底改變或原土地面貌的徹底改變。如因**或戰爭而使原有土地變成湖泊或河流等。土地滅失,導致土地使用權客體喪失,受讓人因此而終止其土地使用權。

2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房子只有享受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它是沒有產權的,是屬於國家所有的,不能進行買賣,如果產權人死亡可以由他直系親屬繼承,然後去當地派出所打個死亡證明及相關資料上當地國土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重新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

3樓:感覺0距離

不是,土地是隨土地上的附作物(也就是房屋)消失而結束土地使用權!

如果要繼承房產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繼承變更登記才合法有效!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去村委會做變更,不過不遇到拆遷也不用去變更這個,親屬居住就可

劃撥土地改出讓土地為什麼要交出讓金?劃撥地和出讓地有什麼區別?

5樓:一生一個乖雨飛

劃撥土地改出讓土地要交納出讓金,這是法律規定的。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的主要區別

1、代價不同。劃撥土地證在買賣房屋時要繳納房屋**1%的土地出讓金(每買賣一次都要繳納),出讓土地證就不會出現土地出讓金。

2、使用年限不同。出讓土地出讓土地證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業50年,劃撥土地證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

3、**成本不同。劃撥土地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國土資源局同意後,再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出讓土地。而出讓土地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國土資源局同意。

爺爺土地使用權繼承問題,爺爺土地使用權繼承問題?

你說的應該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承包經營權是不能繼承的,你爺爺去世後應當依法收回的。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承包經營土地的收益,就你所講應該已經沒有收益了。承包經營權是不能繼承的.你奶奶在世時,土地使用權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她應當享有一半的權利.你爺爺死後,用來繼承的土地使用權應該先除...

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哪些稅,轉讓土地使用權交什麼稅

一 營業稅及附加 出讓方 1 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 的營業稅。2 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 的城建稅和3 的教育費附加。二 印花稅和契稅 雙方 1 按產權轉移書據 合同 所載金額繳納0.05 的印花稅。2 按成交 合同 繳納3 的契稅 有的地方是5 三 土地增值稅 出讓方 1 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

農村土地使用權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麼意思

使用面積是指土地總面積,住房面積是建築面積。理論上,建築物是不可能佔用全部土地面積的。而多層建築物的總面積是超過土地總面積的。你可以理解這是土地的面積 如果只蓋一層房子,不會超過這個面積,最多和土地面積一樣,一般有院子,房屋面積小於土地面積 但是房屋如果蓋二層以上,房屋面積肯定大於這個土地的面積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