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民事訴訟法中不適宜簡易程式的情形

時間 2021-08-11 17:09:28

1樓:匿名使用者

1、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這是因為,對於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適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與**傳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們整個簡易程式的審限才三個月並且不得延長,因此種類案件不適合用簡易程式。

2、發回重審的。發回重審的案件往往在事實認定或者訴訟程式方面存在錯誤,為保證案件的審判質量,不適宜再適用簡易程式審理。

3、共同訴訟中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人數眾多的。該類訴訟因涉及到人數眾多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因此,不適宜適用程式較為簡化的簡易程式進行審理。

4、法律規定應當適用特別程式、審判監督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的。應當適用審判監督程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確有錯誤或者生效調解協議違反自願原則或內容違法,此時,從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以及保證案件公正審判的角度,不得再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依法應當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的案件屬於非訴訟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式只能審理訴訟案件,因此,不得適用簡易程式。

5、人民法院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的。

民事訴訟法:在什麼情況下,法院可決定適用簡易程式,而不用當事人同意?

2樓:阿元

任何情況下,法院決定適用簡易程式,都不用徵求當事人同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式。

3樓:

凡符合民訴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簡單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適用何種程式由法院決定,無需當事人同意。

當事人可就案件適用簡易程式提出異議,如異議成立,法院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式審理。

基層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願選擇適用簡易程式的,經法院審查同意後可以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

簡述民事訴訟法體系的主要構成,民事訴訟法課程體系的構成

看魚魚娛樂 根據最新修訂的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的體系中詳細包括以下章節與內容 第一章 任務 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二章 管轄 第一節 級別管轄 第二節 地域管轄 第三節 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三章 審判組織 第四章 迴避 第五章 訴訟參加人 第一節當事人 第二節 訴訟 人 第六章 證據 第一節當...

民事訴訟法第154條,民事訴訟法154條第一款

你好,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依據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 不予受理 二 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 駁回起訴 四 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 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 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 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 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 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 不予執行公證機...

《民事訴訟法》的全文內容有哪些,民事訴訟法全文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式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本案屬於民事權益爭議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式,並告知利害關係人可以另行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條全文是什麼? 第一百四十條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 不予受理 回 二 對答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 駁回起訴 四 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