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受了工傷申請工傷認定時勞動仲裁確認了

時間 2021-08-30 12:34:45

1樓:匿名使用者

仲裁**後,會出具一份裁決書給你的。

在勞動爭議中,仲裁是前置程式。拿到裁決書後,根據情況,仲裁部門也會通知到用人單位的。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履行仲裁決定,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我在公司受了工傷,現在勞動仲裁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可是公司不服還要上訴,我該怎麼辦?

3樓:韓飛律師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 其作出的裁決 如果一方不服 都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起訴 注意 是起訴 並不是上訴,如果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後還不服 還可以進行上訴 所以用人單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訴訟時間是沒有好辦法的,因為起訴和上訴均是用人單位的訴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承認勞動關係,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4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事故發生30天內由公司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你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時效為一年。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由於你和公司未簽訂勞動部門,你要先蒐集證據證明你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加蓋公司公章的業務授權委託書、考勤表、進出公司的門卡、飯卡、工資條、工作服、暫住證、表彰或處罰決定等等;也可請同事或者你在工作期間接觸過的客戶提供證人證言,出庭作證證明你與公司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你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調查取證。待勞動關係被確定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待工傷認定確定後,經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確定你的傷殘級別,根據你傷殘的情況在給予相關標準的工傷賠償。

鑑於你目前的情況想要申請工傷認定、獲得賠償很難。因為證明勞動關係的很多材料是由公司提供的,就你目前的情況建議你找專業的律師來幫你。我律師界的一個朋友說凱文工傷賠償諮詢中心的張律師處理過很多工傷方面的糾紛,很有經驗,你可以諮詢一下他。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由你來證明。

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有:

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相關證據依其證明效力如下: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考勤記錄;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7、其他證據材料。

然後,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公司不申報可以自行申報,注意蒐集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參考以下材料: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7樓:永樂大帝

首先公司不申請認定工傷的,你本人要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提起工傷認定的申請(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過程中如果勞動部門要你提供勞動關係的證據,你就要確認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有以下舉證途徑:一是提供工作考勤卡牌、工資卡(銀行對帳單)等能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二是由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同事為你做證;三是由合作單位提供由你**簽訂的合同等,勞動仲裁委員會依照你所提供的證據確認你與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工資收條、公司員工名錄等材料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再次與公司協商要求申報工傷;如果公司拒絕可以帶著相關材料自行到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首先要和公司確認勞動關係,通過勞動仲裁確認,不服可訴訟解決,確認勞動關係後在確認工傷認定申請。

縱橫法律網 王森武律師

10樓:手機使用者

先仲裁確認勞動關係,不服可以起訴到法院,有了結果再自己去勞動部門申請鑑定,然後再跟單位去勞動爭議仲裁委仲裁,接著還可以就趕上賠償打官司

11樓:王德強

勞動合同只是勞動關係的證明。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實際的勞動僱傭關係證明就可以。工資條,考勤條,工傷證明、工作期間的簽字的單據以及人證。

12樓:牛耿

有沒有出勤表,工資條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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