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1、胡律師貌似沒看清楚事情的情況呢,呵呵:應是你父親的工地上、有你父親的工人出了問題、受傷的不是你父親吧?
2、你父親是老闆:
(1)如果傷者與你父親是勞動關係、是你父親手下的員工:此事屬於工傷,如果你父親為該受傷員工已經交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負責賠償對方;如果沒有買工傷險的:醫療費和後續**費全部由你父親承擔,不存在誤工費一說,因為在**期間和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你父親都應發放。
另外,即使是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對方在住院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護理等也應由你父親承擔。
(2)如果對方只是你父親臨時僱傭的人員:你父親是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範圍不能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而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賠償醫療費、後續**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費等,如果經鑑定構成殘疾的,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的被扶養人生活費。
(3)如果是勞動關係、是工傷:不管受傷人員是否有過錯,都由你父親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因為工傷是無過錯賠償。
3、「吊車一方應當承擔責任嗎?」:吊車方是你父親的員工嗎?
(1)如果是,還是應由你父親賠償受傷人(不管是走工傷、還是走人身損害賠償),因為員車司機的行為是職務行為,應由單位承擔責任。但你父親在賠償後,如果能證明吊車司機有故意或是重大過失的,可以向他追償全部或部分賠償。
(2)如果吊車司機或所有人不是你父親、而是第三人:受傷者可以向吊車方索賠、也可以向你父親索賠;向你父親索賠的,你父親在賠償後可以向吊車方追償。
3樓:
廣東胡律師:
你父親這屬於工傷,由單位按下面給予賠償,然後單位因為吊車的失誤主張要求一定的損失賠償: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並有憑證);
7、殘疾賠償金 。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至定殘疾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因該你們這方負責啦,畢竟人家在你這裡出的事情啊。醫藥費你們必須承擔,後續的**可以商量,你們肯定要給錢的,要進行傷殘鑑定後,有明確的賠償辦法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來看 這次事故應該由施工方承擔責任的 可以叫你們的朋友做個工傷鑑定 然後根據鑑定再跟施工方索認定賠 人身損害賠償不止包括醫療費用 護理費 伙食費那些都是 注意儲存證據例如勞動合同 工傷申請表以及鑑定結論 最好找多幾名在場的工友收集證人證言 這樣有利於你到時進行勞動仲裁甚至於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問一下情況,越早越好!別誤了時期。
7樓:碧魯德文隋嫻
如果沒有傷殘的話,基本上沒有其他的賠償,但如果有傷殘的話,就存在傷殘的賠償。傷殘可以到法醫學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確認。
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8樓:棟穎焮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關於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
9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工傷的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0樓:匿名使用者
暫以以8級或9級計算。參照下表計算即可。私了的話,不好說你能獲得多少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關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
目前,許多企業存在著用工不規範的情況,勞動者特別是外來務工者,沒有與企業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旦發生**事故,由於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承擔,雙方便會圍繞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發生爭執。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權究竟由哪個部門行使呢?對此問題,目前有兩種觀點:
一種是由工傷認定部門行使,理由是《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第二款已明確規定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包括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即行政法規已經授權工傷認定部門可以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做出判斷,事實不清的,工傷認定部門還應調查核實;另一種觀點是由勞動仲裁部門行使,理由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5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此問題,目前我局的做法是工傷認定部門對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基本上只做形式審查,如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一般告知當事人到仲裁部門解決。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妥的。首先,《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19條已經賦予了工傷認定部門對事實勞動關係的調查權和認定權,不應是所有爭議都由仲裁部門解決。
其次,先通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加重了勞動者的訟累,有些勞動者確認勞動關係就要一年半載,而這僅僅是工傷認定的一個前置程式。第三,把仲裁部門的確認程式變成工傷認定部門的前置程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究竟應由哪個部門來行使呢?對此問題,不能簡單地回答由工傷認定部門或是勞動仲裁部門,而應根據雙方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爭議焦點的性質做出分類,分別由不同部門行使。具體來說,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事實爭議,即純粹是對事實真與假的看法不同引發的爭議,應由工傷認定部門通過調查核實做出判斷。
工傷認定部門可將申請人受傷作為表面證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具體認定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部門可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法律爭議,即由於法律規定不明確或是雙方當事人對法律理解不同產生的爭議,比如一方認為是勞動關係,另一方認為是僱傭關係,對此類爭議,應當同其他勞動爭議一樣,進入「一裁兩審」的處理程式。
這樣做的理由主要是:第一,這樣做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機構有查明事實的職權,因此,調查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問題也應屬於工傷認定機構的職權。
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既然是「可以」,就不是所有事實勞動關係爭議都通過仲裁解決,而應理解為「符合某種條件」或「有必要」的情況下才通過仲裁解決。第二,這樣做能夠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成本,減輕當事人的訟累,有利於工傷受害者及早認定工傷,得到工傷補償。
當然,即使這樣,法律程式依然繁瑣,但這已經是現有法律框架內的最佳選擇了,我們還能夠做得就是為當事人著想,儘量縮短當事人認定工傷或仲裁的時間。第三,這樣做不會減少當事人的救濟途徑。工傷認定部門行使了勞動關係的確認權,做出工傷認定與否的結論後,當事人仍有機會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方式進行救濟。
也就是說,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司法審查仍然是最後的救濟途徑。
工傷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問題
你應當通過當地社會勞動保障局進行傷殘鑑定,後提出賠償要求,按照目前的法規規定,你的傷殘可能定位5級或6級,賠償數額位你本人16個月的基本工資,6級14個月的基本工資,這是規定的賠償數額,你可以另外提出其他你認為需要的賠償要求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受傷賠償專案 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
關於工傷賠償,勞動法關於工傷賠償標準
七級至十級 35條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 七級12個月 八級10個月本人月工資 九級8個月 十級6個月 支出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終止勞動關係的 解除勞動合同的 標準 河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暫行辦法 32條 7級12個月 八級10個月 九級8個月 10級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單位...
關於臨時工工傷賠償問題
僱工在執行職務行為是受傷 由僱主負責 就是說你應該向僱主索賠 對方應該賠償你們的損失為交通費 住宿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經過搶救的還有醫療費 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香茗苦旅 您屬於普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目標的僱傭關係。僱主應當對您在工作中受傷的損失支付一定的補償。建議提起民事訴訟 1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