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合同期受了工傷,現在鑑定不上等級,按規定是賠償月工資,但公司是賠月的當地基本工資

時間 2022-01-12 05:40:0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所說的內容,現在的辦法只能是到勞動部門申請工作鑑定。鑑定以後依法向單位索取賠償金。

另外,在員工因工負傷未愈的情況下單位是不能單方面和你解除勞動關係的。

2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律g師

賠償費用有:

受傷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傷者休養期間的全額工資,應當予以賠償。

受傷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傷人死亡的,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傷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再有什麼問題可以加我好友說說

工傷鑑定後沒評上等級,我該如何索賠? 55

4樓:月忠環宸

你別急!

按你所述.

1.工傷認定有結果了對吧!(即工傷報告)為"工傷"已確定了!所以可確定有勞動關係並有工傷發生!

2. "右手食指末端離斷" 的病情,應該骨折了吧!按此情況應有評級為"10"級的可能!

你應把相關醫療病歷原件和工傷報告拿到手(因為公司告你"沒評上傷殘等級",我想確定,是你自己參加評級過了嗎!?如果沒有,我想一定可以評上的) ;

3.工傷規定有:工傷的醫療期;停工留薪;工資為工傷前本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些可以到當地區級或縣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含這此工傷處理);

4.如果你參加過殘等級評級而無評上級別;而在醫療期或醫療期結束時,醫生建議休息日後,你沒有參加工作,是你的不該!除非醫生建議你2023年12月後休息2個月的話,複查情況\等等,你也應該到公司報個到,你說呢!!

除非你的工傷情況較重,需休息6個月;

5.所以,你要按你的病情+工作情況+醫治說明情況至當地區級或縣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一下為好!別託,去一下,一定有收穫!

祝萬事順利!

5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建議申訴控告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如果您的權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請求國家法律給予保護的

如果您的權利遭受到了侵犯,您是可以請求國家法律給予保護的,你可以訴說一下,我來幫您分析

工傷鑑定沒有評到傷殘級別的,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以下工傷待遇的。1、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標準進行支付的。

2、產生的如下費用可以報銷的。〈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更多8條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單位有問題的意思,你這個是無可爭議的十級工傷,請查閱傷傷殘鑑定標準 gb-t16180-2006你就會明白。你可以到受傷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勞動仲裁,要求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並按評定的工傷等級支付一次性的各項賠償。十級工傷大概能拿到4萬元左右的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下)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鑑定是自己去做的,你拿到鑑定結果沒,如果只是公司跟你這樣說不要相信,一定要自己看到鑑定結果,如果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可以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提出重新鑑定申請,至於停工留薪的是一般只能拿到基本工資,在工傷未痊癒前公司是無權解聘你的,如果醫院給你開的休假日期是倒四月的話,之後你沒去上班,那麼四月之後的工資你也拿不到的

8樓:聶譽方

維權路是漫長而又充滿未知和艱辛的,志在堅持。首先,在工傷期間,公司是無權解聘你的。然後,你的工傷**期間的工資是按原工資待遇發放的。

你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者請求調解,調解不成,在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成的,上法院起訴。這是維權的法律程式。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因此,你可以申請再次鑑定。

縱橫法律網-重慶高山律師事務所-冉兵律師

10樓:簡簡單單

1、工傷鑑定後沒有評到等級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待遇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我是工傷!但是我聽說做司法鑑定就可以拿到賠償!但後來老闆不賠償!鬧到派出所!這個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 20

11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索賠。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授權,司法鑑定不具有法律效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12樓:我兩歲時很帥

這麼跟你說吧,你拿一份司法鑑定要求工傷賠償,不要說老闆、派出所,就是勞動局仲裁、法院起訴都不會以這個為依據來。

1、傷殘賠償最主要的依據在於傷殘等級,而各種傷殘鑑定的標準是不完全一樣的,這裡就有工傷的傷殘鑑定、司法鑑定、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醫院鑑定等等,鑑定標準的不同,會導致鑑定結果的不同。

工傷賠償裡,兩份結論是必須要有的;第一是工傷認定書,它證明你是單位職工,是在工傷當中受傷,單位(或社保)必須賠償;第二是傷殘鑑定結論書,它說明你受傷的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等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來核算賠償金額。

2、你們鬧到派出所,你有理的地方在於你在工作當中受傷,老闆必須負責賠償;但是,司法鑑定只能作為參考,老闆也有理由不以司法鑑定的傷殘等級標準來賠償。而且,可以工傷鑑定為什麼要走司法鑑定。

3、至於你所說的時間,不知道你有沒有住院,如果有住院的話,從受傷之日起到傷殘鑑定結論出來兩個月時間走完基本不可能(其實不住院下來可能性都不大)。我依照我這邊辦理的流程給你說一下,首先,從你受傷之日起,單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裡的一些材料(比如醫院的診斷證明)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我暫定為3-5天,然把材料備齊交到政務中心,這個時間定為七天,算比較快了,然後社保還要稽核(防止騙保),作證人證言,單位蓋章,走到這一步定為15天(我辦的工傷,除非恰好勞動局要向州一級報材料,不然從來沒有那麼快)。然後縣級勞動局向州一級報材料,由州一級勞動局作工傷認定,下達認定書送到縣級勞動局,通知單位或個人領取認定書,這個時間怎麼也得1個月到1個半月。

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或單位)送材料、取認定書,節省勞動局送材料、下定認書送達縣一級勞動局延誤的時間,但是送材料之前的時間、程式必不可少。

工傷認定書下來、傷員出院,才可以申請傷殘鑑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出院三個月才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大多都是出院不久就申請了),申請傷殘鑑定也要備齊很多材料,比如出院證、出院診斷,這兩個出院就可以拿,但是有一樣:病歷,正常情況都是出院一週左右才能從醫院調取,同樣把材料備齊後個人簽字、單位蓋章、社保稽核、送材料到州一級勞動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作出傷殘鑑定下達通知書送達縣級勞動局,勞動局通知單位或個人領取傷殘鑑定結論通知書,同樣送材料、取鑑定結論可以自己跑,節省時間。

在我這裡,你不可能奢望單位給你跑材料節省時間,我們離州勞動局300公里左右,送材料兩次、取認定書/鑑定結論各一次,有那麼負責任的單位嗎?不跑材料不是不負責,而跑材料可能還要被老闆罵,誰樂意呢。

所以,依照正常情況, 申請工傷認定1個半月,申請傷殘鑑定1個半月,依照鑑定結核算賠償、劃賠償款1個月(我說的是有參保工傷的情況),好了,就有四個月了,而且這是正常、理想情況。如果你住院了呢,時間又會有所不同。所以,你等了4個月算比較正常的。

其實,如果你參保了工傷,你可以到受傷地的勞動局諮詢的,可以詢問到這個工傷進行到哪一步了,比你一頭霧水不是更好?你四個月等不了,我以前單位一職工到現在6年了還沒有拿到全部賠償。

最後,工傷賠償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合同狀態、工資情況、停工留薪時間等等,需要可以私聊我。我不是什麼律師或者是法務工作者,只是以前辦過工傷,可以給你一些經驗、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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