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芒種
現在正在**期,方方面面 證據 都需要及時收集,才能及時的、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建議:(1)在用法律維護自己利益前,千萬不要向外聲張,特別是千萬不要讓你 父親的單位 知道!切記!
(2)抓緊找個有責任心的好律師。
找律師理由:證據是基礎,只有及時調查和收集有關證據,才能在法律方面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3)向勞動監察部門報案。
報案理由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沒幫工人購買相應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或者人身意外傷害險。在造成後果後,又未能及時處理好善後事宜。
報案理由2:用人單位違反《保險法》,在員工受傷情況下,私自更改並挪用他人醫療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給你父親看病。
在維護自己利益前先要考慮後果,如果還想在以前的單位幹,就不要走法律程式。如果想好了不在以前的單位幹了,一心只想維護自己的利益,其他的後果先不考慮,那你就只能走法律程式。想好、又不想得罪人,不是沒有,是很難!
~ 有關方面事宜,請及時與律師溝通!~
(順便說一句:只要涉及你父親在醫院的病歷、拍片、化驗單等都是證據,要拿在自己手中~另外,你父親住院的床位前有一張標有姓名、年齡、住院時間的卡片和你躺著的父親一起多拍幾張**,從全景、遠景、中景、近景,各個角度一定要拍全拍清楚了。目的是為了證明你父親和住院卡片上的那個姓名不是同一個人,這也是證據之一)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合同老闆的責任更大,你可以先向勞動局反饋,不行的話可以走法律途徑
3樓:青制啤酒
像這樣的事故,籤不籤都一樣!當務之急是先把你爸的腿治好以免錯過療程!如涉及賠償事務,需要立案處理的這些都可以成為證據,並無異議!如事情沒有妥善處理建議諮詢律師!
在私人單位受了工傷,沒簽勞動合同,但是老闆不負責,該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籤勞動合同,發生經過認定的工傷,單位要負責。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尋求法律援助。
沒有勞動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則單位屬於違法。而如果沒有為當事人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經過鑑定當事人屬於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認定範圍: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5樓:劃破天空的貓
去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僱傭員工工作而不籤合同是違法的,你可以先收集證據,然後去法院告用人單位。工傷的話就去勞動局鑑定,也得準備好材料,只有去勞動局鑑定之後才能賠到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按你所說,估計單位不會承認和該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那就要注意在申請工傷認定以前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7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或是勞動監察舉報
8樓:小南喲喲喲額
先協商,再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不行就走訴訟,保留證據。
9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申請勞動仲裁,先確認勞動關係,再主張工傷待遇
在私人工廠打工受傷沒簽勞動合同,沒有保險工傷怎麼認定
10樓:哪吒搞笑動漫
在私人工廠打工受傷,沒簽勞動合同,沒有保險,因工受傷的員工,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員工醫療費用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2)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
2、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用自己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3、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1)**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11樓:荷蘭水蜜桃
需要做工傷鑑定,食指被鋸斷大致為九級傷殘,各項賠償金加在一起大概可以賠償10w+
與工廠沒簽合同,辭工時卻不放人,工廠的做法違法嗎
工廠已經違反相關勞動法規。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 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的補償,並按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辦理離職手續。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
沒簽合同我可以直接走人嗎,沒簽合同,老闆不讓辭職,可以直接走人嗎?
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 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
給私人老闆幹活沒簽合同現在幹完他也不給錢怎麼辦
韓飛律師 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