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法律規定是「通知」單位,不是單位批准
實際上,很多單位是要求批准。離職時書面通知單位,到三十天期限就可以離職, 保留好通知單位的相關證明,可以電子郵件通知單位辭職,避免將來產生糾紛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邢臺律師張磊
進行告知義務即可,不需單位批准
1、試用期提前三天,一般情況提前30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2、隨時告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在以下六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還有兩種隨時解除,不需要告知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起訴用人單位
木二丁 民事訴訟法 第52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 126條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下稱 意見 第 156條 在案件受理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了合同卻不給勞動者,現勞動者無法承受工作,提出辭職可以嗎
勞動者是可以隨時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行為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
用人單位出現什麼情況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符合什麼情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協商解除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