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解除後能否得到賠償金,合同到期解除後能否得到賠償金

時間 2022-03-13 04:10:05

1樓:泠映爍山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

廣東胡律師:

按照現行規定,勞動者辭職、擅自離職、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辭退和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等情況下,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你俐不到經濟補償,失業保險的手續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去辦理。

3樓:心雨晴空

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你應當屬於第二種情形吧。

4樓:帝國づ月長石

合同到期後,無論是單位還是員工自己不再續約的,單位都應當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得到補償。如果是合同到期,補償肯定能拿到。

另外,屬於合同到期而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每繳納1年領取一個月的標準(如屬於國有企業改制買斷的,可以領取最多不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是需要先交納1個月保險費方可啟用--這是國企改制買斷工齡職工享受的),城鎮職工可以享受最多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農業人口打工的,每繳納1年保險享受1個月保險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如果是合同到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都可以享受。

但如果是自己辭職,第一,單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補償金。第二,個人提出辭職的,視為主動失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主動失業是不能享受任何失業保險金的,也就是自己辭職失業金也拿不到。

合同到期後,被公司開除能獲得賠償嗎?

5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期滿是自動終止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因此公司如果不續簽,不能說是公司開除你。

2、但目前的規定對勞動者非常有利,如果你合同到期後,比如說7月19日繼續去上班,公司沒有阻止你,那麼恭喜,視為勞動合同按原條款繼續履行,但未確定新合同的期限。

3、這種情況被稱為事實勞動關係,最高人民法院原來的司法解釋是規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事實勞動關係,公司不承擔補償,這當然對勞動者不利。

4、再次恭喜,勞動合同法已經否定了事實勞動關係,它特別強調勞動合同,萬一出現事實勞動關係,公司不但不能再按老規矩隨時終止合同,還要求你籤新合同否則就雙倍工資。如果公司想趕走你,只能依法協商解除,或按39(因員工過錯解除無補償)、40(無過錯解除有補償和代通知金)、41條(經濟性裁員有補償)單方解除,或乾脆違法解除(相當於雙倍補償的賠償金)。

6樓:地對空飛毛腿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在續聘,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自身無過錯,不在續聘,用人單位應按照員工在單位每工作一年,相應補償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執行。

7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屬於適當履行合同,沒有補償的。

8樓:翩翩邪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如果你同意續簽的話那公司就要補償你。

9樓:匿名使用者

有補償和失業保險,沒賠償不屬於違約。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2023年新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及個別地區的條例規定(比如北京),企業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一個月應告知勞動者是否續簽的通知,如果沒有通知的,按延遲的天數補償工資(最多一個月)。

另外到期終止還分第一次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和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

第一次到期終止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支付n倍經濟補償。

第二次到期終止的,目前除上海地區外,其他地區都應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第二次到期終止的大多數地區都認為是違法終止,需要支付2n倍經濟補償。

所以,你這種情況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只是具體數額還需看案情決定。

11樓:流星又砸死人了

貌似不可以!你最好 諮詢一下勞動部門!

合同到期,公司不和我續約了,能拿到賠償金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視為履行完畢不必支付任何補償金。

13樓:雨花石6百度

這是個勞資糾紛問題,回答起來很麻煩。建議到中國最大最權威的法律事務諮詢**進行專業諮詢,你會得到比較詳盡和比較權威的回答。律師還會幫你出主意具體怎樣做能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中文全稱----中顧網,免費諮詢即可解決你的問題,趕緊去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您的勞動合同是合同期滿終止不是合同解除,依據現行法律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公司在合同未到期時,與您解除合同您是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公司履行了提前1個月通知不再續簽的義務。「並讓我不要上班了.但是工資會照發」,這種處理很專業,很多大公司都這樣處理(尤其是涉及公司機密的崗位),因為害怕通知不再續約後,員工會作出有損公司的行為(如:盜竊公司機密)

16樓:秋裡安

不能要。

合同到期視為履行完畢不必支付任何補償金。

17樓: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補償員工嗎

合同到期,自己不想續簽。能夠得到賠償. 20

18樓:華律網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即每滿一年工作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月工資為:本人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一,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其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或者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小張在公司辛勤工作了3年,合同8月底就要到期了,部門主管詢問其續約意向。小張對如今的工作環境有一些懈怠,便與主管直說不想續約。主管很著急地問:

「是不是想另謀高就了?」小張說不是。主管提醒他,如果就這樣離開單位,大概連失業保險金都沒法申請,人家還要看是不是因為你自己的意願而失業的呢!

這句話讓小張有些擔心,身為「月光族」的他真沒有多少存款,如果沒有一筆失業保險金作保障,自己還真擔心生活問題呢!不過他又聽說失業保險金只要失業就有的,因為這也是自己交上去的錢啊。小張陷入了矛盾之中。

專家解析

勞動人事專家苗其巍先生解釋,失業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而採取的社會保障措施。

失業保險是由在職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形成**構成的,因此,如果需要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失業人員必須符合一些條件。

首先,失業人員必須過去繳納過失業保險費。對於城鎮單位職工來說,每月單位應向社保機構繳納職工工資的2%,職工自己繳納1%作為失業保險費。這既是職工的權利,也是職工的義務,所以不能用與單位協商一致的辦法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其次,由於**的運作制度與成本,累計繳納不滿1年的職工失業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同時,失業保險金也有領取時間的上限規定。根據《上海市失業保險辦法》,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小張因為在原單位已經工作3年,所以累計繳納保險費已經超過了上面的要求。

第三,領取失業金還要求:非因職工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對於何為「非因本人意願」,確實容易讓人產生疑問。小張自己不想繼續簽合同,想休息,那也是他本人的意願啊。

其實,2023年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對此作了解釋,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主要指: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被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4、職工因單位強迫勞動、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給予勞動條件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小張所遇見的是勞動合同到期,屬於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之一,因此也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部門主管的說法可不正確。他可以先去所在街道、鄉鎮的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然後申領失業保險金。

20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主動不續簽沒有補償

合同到期了,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提前月通知員工嗎?現在新的勞動法有這一天嗎

我的寵物是逗比 不需要。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都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必須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中是否有規定或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規定或約定的雙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照規定或約定執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五點...

我的情況能否要到解除勞動合同所得的賠償金

是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因為您的勞動合同是和外服公司簽訂的,也就是說外服公司才是您的用人單位,您後來的公司說願意接受店鋪所有人,這裡是有前提的,因為您是屬於外服的被派遣員工,所以只有當您後來的公司與該外服公司達成協議,或是您與外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了,才能與您後來的公司形成用工關係或勞動合同關係。至...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不重籤合同有風險嗎?

我國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根據該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不定期租賃中,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關係,租賃合同中當事人往往約定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