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已幹了八年自己離職近二十年公司有補償嗎 也沒辦離職 謝謝

時間 2022-04-21 15:20:03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辭職有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勞動者預告解除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微風

沒有任何補償,通常情況下單位無過錯的,自己申請離職是沒有補償的,勞動仲裁的時間是一年,過了這個時間段,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不會受理。

請問合同沒到期,自己辭職有離職金補償嗎?謝謝回答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沒到期,自己辭職是沒有離職補償的,只有用人單位出現了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勞動者離職了才有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勞動者是以勞動合同法第38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二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5樓:深圳張勇律師

合同到期,若公司沒再續簽,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合同到期,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用人單位不存在拖欠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按規定不用給經濟補償金的。

縱橫法律網 齊軍棟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要根據辭職的原因分析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牛增科律師

8樓:手機使用者

qふ『hb縐ㄗlふo擰qふ『vc訕nxゑ

我和你有同樣的經歷o告訴你,只有被公3司辭退了k,才u有補償金,自己l辭職是沒有的哦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46條,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情形,可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否則,勞動者提出辭職,就無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字數所限,答案太簡單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自行提前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劉嘉明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12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情形,可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

13樓:南漂流浪漢

合同沒到期,自己辭職有離職金補償。 沒有

我在個人單位幹了八年多,沒有勞動合同,現在自已辭職,有什麼補償嗎?

14樓:微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個人單位幹了八年多視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無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樓:

除非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否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16樓:霸氣航行天下

本人辭職,本人終止勞動合同是沒有任何補償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17樓:卓行天下

辭職是沒有任何補償的,只是如果你想要賠償,是可以,這樣做:

1、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應該給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可主張11個月的工資補償;

2、是否給你完善社保,如沒有,可以要求其完善社保或給你現金補償。

我辭職,,幹了八年公司會賠償不

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況辭職,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其他理由辭職沒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我在銀行有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五年未到期。現有民間借貨被起訴,現己調解,未結案。銀行貨款到期還後還能

一隻男神經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只要已經調解成功就不會影響你的個人徵信,如果銀行抵押貸款到期以後可以申請延期或者繼續貸款的 我有銀行抵押貸款,合同五年。這時有被民間借貸起訴,後調解。還沒結案。現還銀行貸款後還能續貨嗎? 長沙金龍律師 1 調解結案,及時履行調解書的話,一般不會影響你的貸款。2 如果不履行...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未續簽後我已幹了半年,現在準備離職,是否有賠償

鄰家楠方姑娘 有賠償,離職後可以要求支付半年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款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