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公司工作13年,原合同尚未到期,現公司被另一公司收購,要求員工重新簽訂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

時間 2021-09-05 13:28:41

1樓:擼串串

按照法律你工作滿10年了,現在就算收購也是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原公司的合同不到期完全可以主張補償。由現在籤三年明顯有不和法之處,鑽了法律的空子。你可以拒籤,但是拒籤的話就會和公司鬧僵,然後頂多拿點補償走人。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像你這樣的情況也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如果你這樣主張被拒絕的話 ,你可以請勞動調解部分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4樓:匿名使用者

可要求所有工齡合併計算至新單位

5樓:海棠

勞動合同法中說的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處的十年是指勞動者在一個單位(公司)(包括被合併、收購)連續工作十年以上才享有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按照你說的,所在的公司被收購,表明你已經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享有這項權利。

從法律上說,他們要求你簽訂三年合同時,你可以要求與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公司不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柴海豔律師

單位將食堂承包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轉包給餐飲公司!後合同到期!在單位尚未與物業公司籤續約合同時

7樓:鎂肥美瓢

三國時期蜀漢名將。劉備長阪坡敗退,張飛僅率二十騎斷後,據水斷橋,曹軍沒人敢逼近;與諸葛亮、趙雲掃蕩西川時,於江州義釋嚴顏;漢中之戰時又於宕渠擊敗張郃,對蜀漢貢獻極大,官至車騎將軍、領司隸校尉,封西鄉侯,後被範強、張達刺殺。後主時代追諡為「桓侯」。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張飛以其勇猛、魯莽、嫉惡如仇而著稱,雖然此形象主要**於**和戲劇等民間藝術,但已深入人心。

公司工作13年,簽訂兩次固定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無固定期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雙倍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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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需律師幫助,歡迎聯絡。是6個月的賠償金 縱橫法律網 廣東濱都律師事務所 鄺吉律師 你好,滿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如無法定事由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工作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工作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支付按一年計算支付兩個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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