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滿一年後沒有繼續簽合同,但是一直在工作,我現在想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具體怎麼實施

時間 2021-09-05 13:28:41

1樓:匿名使用者

1.你可以得到賠償金

2.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納為共同申請

3.你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不能辭職,辭職對賠償不利4. 簽訂的合同的時間 ,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米有續簽的 每支付雙倍的工資。

5申請勞動仲裁去勞動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即可, 受理後,一般需要一兩個月左右。 去當地的勞動部門。

6 主動辭職對你不利~~~~不籤勞動合同,他們違反勞動合同法,仲裁部門會裁定他們米有續簽合同以後支付你雙倍工資的後果。

2樓:燁滄浪

第一,關係確認:

派遣工的勞動合同主體是派遣公司和派遣工。

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是一個勞務派遣的合作關係。

用工單位和派遣工的關係是實際用工單位。

第二,12年9月後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1,你應該找派遣公司賠償2倍工資。

2,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的協議是幾年的?如果9月到期後為簽訂,你可以主張你是實際勞動關係。

第三,賠償金問題:

你只能和你派遣公司主張,同時不是因為你自己的辭職才能夠主張。自己辭職是拿不到錢的。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3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勞務派遣公司2023年9月後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已經視為無固定期限了。因此,你也不屬於可以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支付雙倍公司的情況,如果原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你可以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經濟補償金也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因為與你存在勞動關係的是勞務派遣公司而非實際用人單位;

3.賠償與辭職的先後順序無法律規定,不過從個人角度來講建議你可以在存在法定賠償活不長的情況下先要求賠償或補償後,在解除勞動關係。(如果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你是無法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的)

4.跟用人單位賠償無需書面檔案;

5.申請勞動仲裁去勞務派遣公司你;

6.你與勞務派遣公司之間是勞動合同關係,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務合同關係,你與實際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你無權要求實際用人單位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

4樓:韓飛律師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2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5樓:陶莉律師

建議你這樣處理:

1、向勞務公司要求2個月的工資作為其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因為勞務公司與你簽訂了兩年合同後未與你續簽,即終止了勞動關係)

2、要求用人單位給付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因2023年9月後你在用人單位上班,而用人單位實際用你的人,卻既未讓你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可以說等於認可你與其存在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就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6樓:秦漢風雲人物

1、可以要求賠償;2、由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公司賠償你;3、賠償應當在辭職時提出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想離職,不知道是否能要求公司做補償?

7樓:帥氣的小宇宙

可以要求公司補償。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未購買社保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8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法律實務研究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公司給付雙倍工資及相應的經濟補償,同時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會保險費用或者予以補償。

2、公司招用員工的,應當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未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在滿一個月時起至滿一年時止的11個月時間內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

3、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11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依法為你補繳社保,你的錄音可以作為你的工資數額的主張。

11樓:桑旻

你的雙倍工資和社保是可以向單位主張的,至於你的經濟補償金的問題要看你的辭職理由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作為證據

縱橫法律網-河北嘉實律師事務所-陳豔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肯定是得不到補償的。證明有勞務關係,說明你和公司關係較鬆散,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它的內部管理,只是完成交給你的工程,要補償和較社保都很困難。必須證明你們是事實勞動關係,即你和部門其他員工一樣,嚴格受公司制度管理,才有可能主張補償和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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