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遇到這種情況時:
1、拒籤勞動合同和離職單;
2、及時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3、如若簽訂,一定要保留好證據,以便日後維權用。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蒼洱白子
簽訂勞動合同,單位要求附離職單,而且註明勞動者主動離職,那麼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建議反映到勞動局解決,申請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您的問題不清楚,請您說得更清楚一些。
勞動合同簽訂後公司和個人各執一份有必要
勞動合同 簽訂後,最好再讓員工簽收登記,我們公司也這是這麼做。 簽收的目的更加正常的情況 就是一些無良企業會讓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後直接全部收走,然後謊稱蓋章,剋扣合同不給員工,如果發生糾紛企業會私自新增對勞動者不利的資訊上去,來逃避法律的制裁 簽收這樣的步驟其實是法律要求公司按照正規的方式與勞動者簽署...
幫我起草一份勞動合同書,幫我起草一份電工勞動合同
呵呵 想得太簡單了 現在的勞動合同法可真不是蓋的,許多條款都已經寫得非常明確,而且可以說根本沒有迴旋的餘地。 晴朗藍天 作為用人單位只要遵守法律就好了,按良心起草了 密碼保護者 採用國家發的標準版本,把你們公司的意思加進去唄。具體的企業具體的情況弄清楚才能為企業避免一定的風險,想全弄沒了那肯定沒戲!...
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偽造了一份勞動合同,除了筆跡鑑定,還有什麼辦法證明其作假
你只能申請筆記鑑定勞動仲裁或法院才會認可。但是你的申請一定要註明 如果鑑定結果是我本人簽名將由本人承擔鑑定費。如果鑑定結果是公司偽簽名其鑑定費至少也得由公司承擔。雖然這個合同的內容不是很完整,但是當事人,合同期限,合同性質,合同崗位,工資等都有。所以如果你沒有其他證據,這個應該會被採納。如果你認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