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八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雙方簽字生效,勞動合同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不按法律規定提供勞動合同文字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念忘秋天
只要合同中沒有違法條款 就是合法的 但一般規定要 雙方各執一份 做法欠妥 但不影響合同的合法性 但如果有了糾紛對方提供不出合同 就按無合同算
3樓:衣戀
合同至少都是一式兩份,最少。
4樓:尐然
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這樣以後才不會吃虧
5樓:鼻朝天
合法,但最好你影印一份
公司沒有給我籤勞動合同可是公司在法庭卻拿了一份合同說是我籤的我想問依法簽定的合同能在勞動局查到嗎我
6樓:鴨梨咩爸
勞動局就業科能查到最開始鑑定的勞動合同,但如果公司偽造的比較早,很可能在勞動局存底的那份合同也是假合同。勞動局不具備字跡鑑定能力。
只要你確定這份偽造合同不是你籤的,建議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影印下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勞動仲裁對勞動者是不收費的!
看你問題中已經告到法庭,那麼也可以上訴法庭,由法庭委託專門的司法鑑定機關,對勞動合同進行鑑定。往年有過類似的案子,假的真不了,公司會為了自己的不誠信行為而受到嚴懲!
7樓:郭易
勞動合同簽訂後,一般是在勞動局備案的,有的企業可能沒有這樣做、企業肯定要留底的。是不是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以簽名、按手印為準。可以鑑定嗎。
我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老闆不給我工資的話,可以到勞動局告他嗎?
8樓:過客
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就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報酬。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從滿30日的次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監理師
可以的,但你要提供你在老闆處工作的的證據,比如簽到表、同事作證、給老闆幹活記錄等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你不僅可以要到工資;從第二個月起還可以讓老闆支付雙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1樓:韓全啟律師
1、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2、僅供參考。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而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但是要儲存好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員工簽字給了公司,但公司沒有簽字也沒有給給員工.這樣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10
14樓:陳清旭律師
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的 一般合同需三方簽字的 個人 公司 勞動局 同時它也是一式三份的 主要是看上面有沒勞動局簽字或者蓋章 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給一份用工合同 你去問公司要過沒有 是不給還是在等勞動局蓋章 一般勞動局蓋章是要幾天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 合同一式二份, 必須有員工簽字,公司經理簽字,蓋公章,才生效.勞動局蓋章不是必要條件,可有可無.
16樓:覺悟的豬
必須是員工與單位各執一份。
如果你們兩份全都保管在公司,那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 以未籤合同來反訴公司。
正確做法,事先與員工溝通好,先收集有員工簽字的雙份合同,在約定日期前交於公司領導簽字蓋章,之後,約定最晚在某一天前交付員工手足。
這樣員工對拿到合同心中有數,不會有爭議。
而且如果因為領導原因,合同 滯後交給員工,員工的工作也好解釋
簽了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辭職,簽了勞動合同之後,可以辭職嗎
簽了勞動合同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
簽了勞動合同不去上班可以嗎,今天簽了勞動合同,明天不去上班,可以嗎
熱心旅人 直接走人會涉及到違約問題,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你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你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如果合同約定了試用期,則提前三天通知單位解除合同 沒有約定試用期,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這樣通知了,才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直接通知單位不去了,法律...
我在上海一公司上班,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未續簽 份到期但一直在該公司上班
有補償,不簽訂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你沒錯誤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