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離職工資怎麼處理

時間 2024-12-24 13:15:05

1樓:孫培彥

法律分析:在勞動合同內,勞動者不論是履行法定的離職手續後離職,還是無故擅自離職,用人單位都有義務結算該勞動者的工資。如果是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是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的,但是公司在員工自動離職不發放工資是不合法的。

勞動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離職手續,勞動者法定離職手續是指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在試用期的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勞動者無故擅自離職,則違反了法定的勞動合同解除程式,用人單位可以就該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向其發一封ems,外封上註明是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如果沒有人簽收,保留相應憑證,進行公告解除。此類離職勞動者的離職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向該勞動者主張賠償責任,並可在用人單位向其結算的工資中抵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

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2樓:帳號已登出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上述規定,員工提出離職後,單位有權要求員工繼續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預留一定的時間以便員工與單位之間的工作交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而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對「閃離」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樓:鄭萌

一、員工突然離職工資怎麼處理。

1、員工突然離職工資結算到工作結束之日。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不過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員工離職的流程是什麼。

員工離職的流程如下:

1、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員工突然離職工資怎麼算

4樓:肖紅

員工突然離職工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1、扣除相應的金額,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其他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亮伏求勞動者承擔;

2、如果未造成孫淑,可以和公司協商,拿到相應的報酬;

3、公司可因自動離職作適度的工資扣減,但這必須建立在合乎程式的規章制度度之下,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耐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敬畝攜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員工無故離職給工資嗎

5樓:好想你好

員工無故離職的話也是應該給工資的,下面我詳細介紹一下,第3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第37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耽誤解除勞務合同。無論是雙方誰先提成,只要雙方意見達成共識都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所以不存在自動離職解除勞務合同之說。

員工自動離職,公司能否不發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時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勞動者工資,除非是勞動者個人原因給工資造成了損失,有證據的情況下每月扣除不能超過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二十。換句話說,即使員工自動離職公司也沒有理由或權利扣減員工的工資。

雖然不能扣減,但公司可以暫時扣留,直到員工回來離職否則可以一直不發。

實際許多公司在合同中規定了曠工扣工資標準。如果員工自動離職可以按曠工計算,直到把所有工資扣完為止。

員工返崗後,要求開離職證明,能否拒開?實際很多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選擇不給員工籤離職申請,這樣是違法的。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管合同因什麼原因接觸或者是否交接公司都應該出具相應離職證明,不能以勞動者沒有工作交接而拒絕開離職證明。

所謂的「自動離職」只是一種暫時的離開狀態,而不是勞動合同的終止。員工自動離職後,應該催促他儘快返回工作,並告訴他逾期的後果。

自動離職的員工終歸是少數,但如果真的遇到公司應該及時行動而避免法律風險。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也應該多於員工溝通,瞭解員工。

6樓:觀光紫雲散人

應給給工資,現在是雙向選擇,所以即使是員工炒了老闆的魷魚,但是工資還是要給的。

7樓:夏俊武

如果公司不給可以直接報警嘛?

是全勤的話就要全部發的,按照實際勞動所得享有勞動報酬,少發的話您這邊是可以去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提問是的,全勤公司這邊壓了我們10天的工資他這邊規定的是沒有到8月10號就拿不到工資的。

提問我們公司這邊統一都是壓到10號發工資,之後呢,我在10號之前離職了,公司這邊說是不會發工資的,因為我是自己走的公司這邊並沒有同意那我上個月的工資本應該要拿嗎?

回答應當發的哦親親 您這邊先和用人單位協商 協商不一致的可以撥打勞動監察**12333舉報其扣發工資的違法行為 然後去提請勞動仲裁的。

勞動仲裁流程:申請人提交仲裁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資料;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則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組成仲裁庭;仲裁員迴避;**前通知;**質證和辯論;裁決前調解;作出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資料有:勞動仲裁申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材料。其中勞動仲裁申請書要準備三份,乙份由申請人自己留存,另外兩份提交到勞動仲裁委;身份證明材料一般需要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8樓:匡涉

員工離職是應該給工資的,不一定非得有理由,不想幹了離開是正常的。

9樓:董紅衛

法律分析:自動離職工資不發工資的話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搜塌衝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世殲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衫擾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突然離職如何處理,員工突然離職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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