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唐太宗完善科舉制度的措施: 主要是擴充國學規模,增修學舍。
唐太宗把學術文化提到與治國好壞相關的高度來認識。他認為:「近代(指南北朝以來)君臣治國多劣於前古」,原因就是大臣們不讀書,「無學業」「不能識前言往行」,力糾重武輕文的弊風,提倡用人以德行、學識為本。
唐太宗擴充學校,加強管理。管理**學校的機構為國子監,其下有六學: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
唐太宗常到國子學、太學視察,關心學校教學。在他支援下,增築校舍1200間,增加生員至3 260人。以後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都派遣子弟到長安的國子學學習。
「鼓篋而升講筵者,八千餘人,濟濟洋洋焉。國學之盛,古昔未之有也。」長安成了國內教育中心和文化傳播基地。
為了廣開選官的途徑,唐太宗繼承並發展了科舉制度,這是唐代最主要的選拔人才的制度。唐代的科舉每年定期舉行,常設的考試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考試科目以明經、進士二科最重要。
進士科在隋朝僅試策論,即對時事和政治的看法。貞觀八年加試經史。唐高宗末年加試帖經、雜文。
進士科每年應舉者少則**百人,多則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過十餘人以至三十人左右,錄取比例不過百分之一二。由於應舉者多,錄取名額少,50歲能考中進士的人,還算年輕,仍被看作「少進士」,終身不第的居大多數。「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形象地刻畫出進士登第的難度。
貞觀末年,唐太宗擴大進士科,提高了進士的進身之階,對於唐朝前中期科舉制的興盛,無疑起了推動作用
2樓:匿名使用者
科舉制度的創立者是楊堅。他於全國統一之後廢除了流弊百出的九品中正制,令各州每年選取貢士三人,經考試成績優秀者稱秀才。楊廣又設進士等科,以及第者任官。
隋朝制度,科舉考中以後一般就可以任官了。
唐朝的科舉制度有了進步。當時的科舉考試分兩類:一曰貢舉,一曰制舉。
前者的應試物件主要是經各地各級學校考試選拔出來的生徒。以及經地方州縣稽核身份並初試合格的鄉貢(稽核身份是為了杜絕工商等「雜色」,也就是賤民)。
考試由尚書省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科目比較多。主要的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以明經和進士兩科最受重視。
考試所依據的經典和題目要求常有變動。進士科主要考詩賦和時務。明法科規定考律七條、令三條,全部通曉者為甲第,通曉其中八條為乙第。
制舉是皇帝特詔的考試,科目、時間、場所均由皇帝臨時決定。制舉出身也可能得到「美官」,但不如貢舉受歡迎。武瞾執政時期,設立武舉。
考騎兵技巧和步兵技巧,為武官候選條件之一,但遠不如文官科舉受重視。唐朝科舉考中者取得「出身」,並不一定能夠立即做官。做官時脫下老百姓的布衣,換上官服。
因此術語叫「釋褐」。武瞾皇帝曾經在洛城殿策問貢士,是殿前試士的濫觴。
唐律有關科舉的規定是:「諸貢舉非其人及應貢舉而不貢舉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法律解釋是:
州、縣及學校在貢舉之前必須稽核被舉人的德才,德在才先。「德行乖僻,不如舉狀者,」即使考試通過,選舉者也要負刑責。若是考試不及格,則選舉者在前條基礎上減罪二等。
若同批被舉人五人中有三人及第,有關**不必對不及格者負責。但其中只要有一人「德行乖僻」,有關**仍要受罰(以上見《唐律疏議·職制》「貢舉非其人」條)。在我看來,德這東西很難確定,所以選拔生徒的**實在可憐。
唐朝科舉的通過率大約是百分之五,競爭非常激烈(如果設10%的中國人識字,那麼每400個人中有一個人科舉過關),考到頭髮白了都沒有考中的大有人在。李世民曾經說過:「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後來有詩云:
「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都是事實。走後門的和作弊的都已經出現,唐朝比較有趣的一個走後門途徑是通過寫**取得主考官歡心。
這裡要強調一下:唐朝選官,科舉不是主要途徑。封爵、帝親、勳庸、資蔭、胥吏、技巧等等都是做官途徑。
這些途徑雖稱「諸色」,但任官者是科舉出身的十多倍。 宋朝是科舉制度完善的時代。此時士人一通過科舉,就可以任官,不再經過吏部考試。
為了防止作弊,創立了「糊名考校法」和「謄錄試卷法」。「糊名考校」簡稱「糊名」,又稱「彌封」,就是把試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貫等等個人資訊都用紙和漿糊隱沒起來,是閱卷官不知道試卷作者,以防徇私。這項制度於太祖淳化三年(992年)開始在省試(即禮部試,由尚書省吏部主持)中實行。
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改由考官主持糊名事務。後逐漸推行到州試(即鄉試)和其他考試中。「謄錄試卷法」也就是將考生的試卷交由專門的抄寫員抄成副本,閱卷官只能批閱副本的制度。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2023年)開始實行,進一步杜絕了科舉作弊的可能性。
宋朝省試過關的舉人,必須經過殿試才算真正登第。殿試又稱「御試」、「廷試」、「親試」,在御殿舉行,考試完畢後由皇帝主持唱名儀式。殿試合格者有一個綽號「天子門生」。
他們按成績高低授官。以上正規錄取的進士為「正奏名」,而由皇帝以特恩名義錄取的進士,都是屢次落第的老舉人,在殿試之年由禮部令立名冊,參加附試,額外錄取。術語為「特奏名」,又稱「恩科」。
遼、金、西夏也有自己的科舉制度,都是模仿漢制建立的。
元朝建立後,長期沒有科舉制度,這跟蒙古貴族保持既得利益的需要和民族偏見有關,也跟程朱理學信奉者的反對有關(宋金以詞賦取士,不切實用,遭致他們反感)。直到仁宗皇慶二年(2023年),有中書省大臣建議恢復科舉制度,並且提出意見如下:「 學秀才的,經學、詞賦是兩等。
經學的是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勾當,詞賦的是吟詩課賦作文字的勾當。自隋唐以來,取人專尚詞賦,人都習學的浮華了。如今將律賦省題詩小義等都不用,止存留詔誥章表,專立德行明經科。
明經內四書五經,以程子、朱晦庵註解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學。這般取人呵,國家後頭得人材去也。」(《元典章》卷三十一《禮部》四《學校·儒學》)愛育黎拔力八達批准。
次年即舉行考試。以後每三年考試一次,分鄉試、會試、殿試**。
鄉試是地方考試,於考試年的陰曆八月舉行,全國共設十七處考場,錄取限額三百名,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七十五人。考試程式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不同。蒙古、色目人考兩場,第一場考「經問」五條,在《四書》內出題。
第二場考「策」一道,也就是時務對策作文,限五百字以上。漢人、南人考三場,第一場考「明經」、「經疑」二問,「經義」一道,前兩者在《四書》內出題,後者各治一經,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場於「古賦」、「詔誥」、「章表」中選考一道,古賦、詔誥用古體文,章表用四六文體,參用古體。
第三場考「策」一道,於經史時務內命題,限千字以上。作文對答除了《禮記》止用古註疏以外,其他儒學經典都必須以程朱理學的闡發附會為本——程朱理學從此統治中國思想界。會試是禮部考試,於鄉試翌年二月在禮部舉行,赴考人為三百名鄉試合格者,考試科目與鄉試相同,錄取限額一百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二十五人。
殿試又稱廷試,是最高一級考試,於會試同年三月七日在翰林國史院舉行。名義上由皇帝親自主持,考試內容為編撰「策」一道,由監考官、讀卷官批閱。中選者分為三甲,第一甲第一名,賜進士及第,從六品;第二名以下為第二甲,賜進士出身,正七品;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正八品。
元朝總共舉行了九次科舉考試。
明朝從一開始就建立了科舉制度。規定只有官辦學校的學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設國子監,為全國最高學府,學生稱為「監生」,由各地官學選送。
各府、州、縣都設有官辦學校,學生有固定數額,稱為「生員」,俗稱為「秀才」。讀書人考取生員之後就享有免役權和不受笞杖刑和不受刑訊逼供的法律權利,可以禮見長官。生員可以參加每三年一次的鄉試(布政使司一級),考取即為「舉人」。
生員也可以經過考試推薦為監生。舉人經六年一次的「大挑」可以直接任官,監生也可以被選拔為官。但舉人、監生出身者開始一般只能擔任教官或者不重要的副官。
舉人並可參加三年一次的會試(全國統考)。會試合格後再經殿試合格,即為進士。進士可以直接任知縣(正七品)。
頭幾名一般選入翰林院。明朝是封建**達到頂峰,完全變成禍國殃民的毒瘤的第一個朝代。在科舉制度方面也有表現:
禁止生員談論時事政治。各級考試的考題全部出自儒家經典,對這些經典的詮釋一律以宋**學家的註解為準。更怪誕的是答題必須模仿古人語氣,不得涉及時事,不得自由發揮。
考試文體統一為強調排比對偶的八股文。
末代封建王朝清朝官吏的主要**仍是科舉。科舉被認為是「正途」。但為了彌補財政收入,以及政治上平衡漢族士大夫的勢力考慮,清朝從初年就開始允許出錢買官。
稱為「捐納」,被認為是任官的「異途」。出錢可以買虛銜,也可以先捐監生功名,再以監生出身捐實職官(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一次性繳清購款)。可以為自己捐,也可以為親戚捐,甚至為幼童,死人捐官。
是清朝一大弊政。
清朝的**任用有民族區分。理藩院、宗人府、掌管錢糧、兵器、火藥的府庫**全部由滿人擔任,地委卑微的小官,如驛丞,全部由漢人擔任。科舉制度中規定漢族**必須有舉人以上出身,滿人則無此限。
由於放手招官,而實際官職有限,大批有資格做官者只能派隊候補。形成了「官缺」這一清朝特有的政治術語。「官」只是個虛銜,「缺」才是實際官位。
到了清朝末年,曾經是世界上最好的選官制度的科舉制度已經完全不適合於時代,甚至可以說沒什麼用處了。鴉片戰爭以後,歐美文化衝擊中國,加速了它的消亡。光緒二十七年,直隸等七省四十五州府縣停文武考試五年,到三十一年,也就是公元2023年,在袁世凱和張之洞等人的建議下,取消了這種制度。
中國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3樓:匿名使用者
1、科舉制的創立:隋朝
(1)背景: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不利於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做官,為改變此弊端,隋朝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
(2)創立: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隋煬帝時正式設進士科,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2、科舉制的完善:唐朝
完善措施:唐太宗時,擴充國學的規模,增加考試科目;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的考試內容。
3、科舉制度的演變: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規定科舉考試只許在四書五經範圍內命題,考生只能根據指定的觀點答卷,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
4、科舉制度的廢除:清朝末年,在我國封建社會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被廢除。
中國古代史專題複習(附答案)
專題一 **主義**集權制度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宋朝以來科舉制的發展,宋朝科舉制度的迅速發展的特點?
修仙小神童 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 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 制科和武舉。宋代 重文輕武 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 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
古代的科舉制,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變遷
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1 科舉制的創立 隋朝 1 背景 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不利於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做官,為改變此弊端,隋朝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2 創立 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 隋煬帝時正式設進士科,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2 科舉制的完善 唐朝 完善措施 唐太宗時,擴...
我國古代科舉制的利弊,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利弊與流失
利 開放考試,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有益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社會前期豪門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 廣大庶族地主通過科舉入仕做官,給封建政權注入了生機與活力 選拔官吏從此有了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 讀書一考試 做官三者聯絡,把權 位與學識結合起來,營造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