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夜班不給加班費可以調休嗎,加班不給加班費,給調休,這個合法嗎

時間 2022-03-02 17:30:04

1樓:六賜

不合格。《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都得給加班費,平時加班是工時的1.5倍工資;公休是2倍;法定節日是3倍。

2樓:劉然律師

回答合法,也就是說,平常週末加班的員工是可以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的。

按照我國法律上的規定,公司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給予一定的加班費。但是,目前很多公司加班後一般不會給加班費,而是安排其他日子給加班人員休息。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優先安排調休,如果實在不能安排調休的,則需要支付兩倍加班工資。

但是平時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的,勞動法並未規定可以優先安排調休,據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員工支付1.5倍工資。

1、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該加班時間不可以用調休處理,只能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2、安排週末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調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安排調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因此,就是說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沒有調休,單位都要按規定支付加班費,而且加班費還得照標準給。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哦 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8條

加班不給加班費,給調休,這個合法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單位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應當是支付一定數量的加班工資,但是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可以安排調休。

參考:人民網

4樓:劉然律師

回答合法,也就是說,平常週末加班的員工是可以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的。

按照我國法律上的規定,公司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給予一定的加班費。但是,目前很多公司加班後一般不會給加班費,而是安排其他日子給加班人員休息。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優先安排調休,如果實在不能安排調休的,則需要支付兩倍加班工資。

但是平時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的,勞動法並未規定可以優先安排調休,據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員工支付1.5倍工資。

1、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該加班時間不可以用調休處理,只能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2、安排週末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調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安排調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因此,就是說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沒有調休,單位都要按規定支付加班費,而且加班費還得照標準給。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哦 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8條

5樓: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支付加班費和調休都是合法的。用人單位安排調休後,不需要再支付加班費。

加班可以調休不給加班費合法嗎

6樓:zz木

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安排調休可以不給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

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後,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

勞部發[199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7樓:豫眼屏媒

加班調休可以不給加班費。

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據此可知,如果單位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費。

8樓:簡簡單單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週六週日加班如果安排調休,可以不支付加班費,並不違法。但如果是法定節日加班則必須支付三倍工資,且不允許調休。

10樓:innokin電子煙

呵,這個都是潛規則了,仲裁的話差不多也是不了了之。像你們這調休的話還算好的,我們以前的公司,加班確實給加班費啊,但是你調到正常上班休息後,要扣各種費用,總的來說,扣的比加班的還多,簡直是讓人髮指,後來就怎麼都不調休了,寧可堅持上班

11樓:王元頁

休息日加班可以調休不給加班費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2樓:泰米斯

不合法,雙休日加班可以用調休的方法來補償而不給加班費,法定休假日無論是否安排補休都必須支付原工資300%的加班費。

因為法定休假日如國慶、春節、清明、中秋等是有特殊的紀念意義的,人們從事一些特定活動如團圓、祭祖等也要在這些特殊的日子才有意義,這些日子裡加班,即使補休,彌補得了身體上的疲勞,彌補不了精神上的損失,所以加班費怎樣都要給。

新勞動法是否規定,加班可以不給加班工資。只是調休?

13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新法稱之為《勞動合同法》,之前的法才叫做《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如果出現加班的情況,可以用支付加班費用的方式進行補償,如果勞動不要加班工資,可以與用工單位協商其他的補償方法。

新法與舊法就加班其實是沒有做硬性規定的,就是說並沒有規定一週只要做滿40個小時(計時工25小時)外,就不能(或允許)加班,在用工單位出現緊急用工情況的時候,只要徵得勞動者同意,就可以讓勞動者加班,然後補償

1.加班後,用工單位可以採用支付加班工資(平時1.5倍,法定節假日3倍)的形式來補償勞動者

2.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調休,可以與單位協商不加班,或支付加班工資

3.如果用工單位讓勞動者加班了,但是不支付加班費,不調休,或者與勞動者協商補償達不成一致的,勞動者可以向國家機構備案,申請仲裁

附:《勞動合同法》部分內容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4樓:甲如雲甄鶴

第一、最新勞動法並無規定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工資,只是調休;

第二,勞動法確實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該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修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卻是沒有調休的說法。

所有你是剛好說反了,呵呵

不給加班費加班後安排調休合法嗎

15樓:長沙嚴律師

勞動法明確規定,休息日安排加班又無法安排調休的,應支付2倍工資。勞動者休息日加班後,可以選擇調休或者是支付雙倍工資,這是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選擇,而不是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調休了,就不用支付2倍工資了,這應該是勞動者的權利。

綜上,如果你要求支付休息日雙倍工資,而用人單位安排調休不支付的,不合法。

16樓:毛秀才嗎

合法,而且勞動法就是這麼規定的。但是法定假日的加班不允許調休,只允許給付加班費。

17樓:劉然律師

回答合法,也就是說,平常週末加班的員工是可以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的。

按照我國法律上的規定,公司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給予一定的加班費。但是,目前很多公司加班後一般不會給加班費,而是安排其他日子給加班人員休息。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優先安排調休,如果實在不能安排調休的,則需要支付兩倍加班工資。

但是平時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的,勞動法並未規定可以優先安排調休,據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員工支付1.5倍工資。

1、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該加班時間不可以用調休處理,只能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2、安排週末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調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安排調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因此,就是說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沒有調休,單位都要按規定支付加班費,而且加班費還得照標準給。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一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提問謝謝

回答不客氣哦 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8條

公司不給加班費也不給調休我可以拒絕加班嗎

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拒絕支付其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

老闆叫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勞動法 第三章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第五章第二節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 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

公司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算違法嗎

中顧法律網 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 法定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