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加班2小時還不給加班費算犯法嗎

時間 2021-08-15 02:59:26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

1.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組織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1.5倍工資,否則,是屬於違法行為。

2樓:法律快車

不合法。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樓:水6元

如果公司因特殊情況在雙休日強制勞動者加班2小時,雖然發工資時沒有加班費,但是卻給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安排了2個小時的補休,這樣的情景就不算違法。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這是《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的。

因此,公司加班卻不支付加班費的做法是違法的,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可以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乃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5樓:周律師說

你好,這明顯違反勞動法規定。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費。

6樓:

是的,在法律上違法。因為法律規定單位是必須支付給員工加班費的。但實踐中員工常為了工作擔心丟飯碗忍氣吞聲,大家可以聯合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7樓:韓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強制加班 不給加班費

8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33投訴都是可以的。這裡要清楚一點什麼是強制加班,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違反上訴規定,強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屬於強制加班。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強制加班。(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9樓:韓飛律師

只有同事作證,是不夠的!

勞動案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勞動法諮詢師,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影印下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0樓:

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是因為加班費,都成為老闆的「加班費」

11樓:邢微蘭裘未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週末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2樓:薄博逢飛星

可以投訴。你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投訴的時候,你需要提供你加班的證據,如加班表、證人證言等。

13樓:東東瞭解

申請仲裁。 那出你加班的證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類似的公司非常多見。建議你:

1、將自己或同事的日記作為證據儲存。

2、其它能夠證明你們加班的有效證據比如車票、發票、餐費等等。

3、公司領導的關於加班加點的書面通知或錄音證據等。

4、一定要聯合同心同德的同事聯名如實反映情況,書面遞交勞動部門,同時將備份材料遞交**以備不測【很多地方勞動部門已經被公司「**」】。

5、做好最壞的打算。

公司強制加班但是給加班費算違法嗎?

15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6樓:法律快車

不合法。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7樓:韓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強制加班沒有加班費,合理嗎,公司強制加班2小時還不給加班費 算犯法嗎?

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支付加班費,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改正。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

值夜班不給加班費可以調休嗎,加班不給加班費,給調休,這個合法嗎

不合格。勞動合同法 第31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 第41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公司不給加班費是否合法,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算違法嗎

中顧法律網 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 法定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