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怎麼辦,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

時間 2021-08-15 02:59:26

1樓:

私人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怎麼辦?這種情況在私企是衡量普遍的情況。像你這種和在私企上做事,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這種事情就很麻煩,除非你換一家公司。

如果說想在這一直做下去,那麼你一定要讓公司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要不然一旦出現什麼珍奇或者糾紛,你都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像他們這種如果你想繼續做下去,也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按道理來說,企業和員工如果存在事實的僱傭關係,必須簽訂勞動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他們,即便不和你們籤合同,你有事實依據就可以認定為僱傭關係。

3樓:斛鮃韻

一般情況下,公司按照《勞動法》都要跟員工簽訂合同,你所在的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你已在此公司工作,也就是說你已認同這不平等的制度,在此種情況下,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那你也得預設加班吧。如果覺得忍受不了,可以先與領導協商,協商不了,可以到勞動保障局去告公司違法行為,以此來爭取自己的勞動保障,當然還有最後沒辦法的是辭職。

4樓:匿名使用者

換一家。。。。。。。

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

5樓: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33投訴都是可以的。這裡要清楚一點什麼是強制加班,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違反上訴規定,強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屬於強制加班。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不屬於強制加班。(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7樓:範林剛律師

你這樣做是對的,不過你還是向工會反映一下,因為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不過第四十二條也規定了特殊的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四十一條限制的,找勞動法看看吧,自己的權益要懂得保護。還有加班的話用人單位是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的, 平時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兩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跟公司協商不成就申請勞動仲裁吧,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0樓:蕢梓

公司強制加班從法律上來講是不合法的。但是,在中國現行法律環境下,很多公司都有強制加班的潛規則。公司加班不是勞動者說了算,而是公司領導層說了算。

雖然,一般來說,公司都會對勞動者加班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就規定工作日加班需支付1.5倍的薪水,週末加班是2倍的薪水,法定節假日加班是3倍的薪水。但是決大不分勞動者都不明白自己的工資是怎麼算出來的,對於公司是否支付了加班工資不清楚。

還有一部分公司根本就沒有對勞動者的加班給予補償。

11樓:0當鞋合腳時

加班是雙方協商的原則,

不存在強制加班.強制加班是非法的.

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12樓:旅長文

第1點:企業是不能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強制加班不合法.

第2點:勞動法上有規定,加班是企業與員工雙方同意才行的.

建議你找到實質性的證據,如打卡記錄,或者公司貼出的強制要求加班的告示等,去勞動部門申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們的hr或老闆懂點法是故意要黑你們啊,勸你如果有其他路可以走就另謀高就吧,這家人家比起那些強制加班不給錢的更可怕!因為,你可能吃虧了都沒辦法討公道!!!

不合法。企業只有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員工加班。一般最多在每個工作日只能加1小時,特殊情況才能加3小時,但每月加班總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除了在國定節假日(春節等)讓你加班是必須支付加班費外,其他時間的加班是可以用補休的形式補償你的,60天的限定也合法。

不過就你現在的情況,可以去想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14樓:沙鷗

不合法,你可以聯絡勞動局

15樓:

工資強制無償加班我們員工該怎麼辦?

【勞動法】公司要求我們無償加班怎麼辦?有什麼損招應對沒有?

16樓:

樓上的太慘了!!!

建議樓主: 收集證據

比如輪值班,週六安排的事務,打卡記錄,罰款單,請假單,工資單,合同。(越多越好)

然後,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投訴後最好也留證據)

加班費的計算:時工資 = 月工資 / ( 21.75 * 8 )

週末加班費 = 加班時數 * 時工資 * 2

平日加班費 = 加班時數 * 時工資 * 1.5

---------------------------

關於請假扣款:

扣款= 月工資 / 21.75 * 請假天數

實發工資 = 月工資 - 扣款

因此,你公司在國慶,只給你發17天工資,少發了。

收集證據(比如請假單,工資單,打卡記錄) 找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打卡記錄無法獲得,可以由勞動局要求公司提供)

--------------------------------------

關於罰款:

公司無權對員工罰款。(包括扣工資)

收集證據,投訴。

-----------至於你們在考勤上的簽字,沒有影響,這是被迫簽字----------

-----------

另外,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幹下去了。你可以以剋扣工資為由,離職。

(離職單上就說明離職原因是加班費為支付,罰款,法定假日無薪)

隨時可以離開,並要求公司支付你以前的加班費,法定假日的扣款,罰款。

另外,還要求他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工齡/12 * 月工資 )你工作八個月,應該可以補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支付,投訴他。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約定了加班費具體的基數為計算方法的,只要不低於法定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照該標準及具體的加班小時數折算、執行。

關於加班五分鐘或者五十分鐘,只要能舉證加班了的,每個月總數相加折算即可,依據具體的加班時間累積折算〔平均月工作日加班小時數不超過36小時的,依1.5倍折算〕。

十月份是一個特殊的月份,有法定〔行政規範性檔案〕調休〔8天〕的情形,除開調休其他按自然周計算應工作時間〔即週末日休息日〕。

關於請假,合同約定請假支付工資的,請假期間應當支付工資,未約定的,可以不支付工資。應當減發的部分依照月工資÷21.75天的標準計減。

如果已經簽名領取了加班費,只要能舉證具體的數額,根據實際的加班時間折算後與其相比,若大於應付加班費,則不存在拖欠。若小於則欠薪。

正常出勤後,週末、日均按二倍計算加班費。平常加班當月超過36小時後超過部分也應按二倍折算加班費。

只要證明存在安排加班的事實,就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當然,自願加班的除外。

18樓:天津小律師

您好:根據您所說的情況,您的公司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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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公司罰款要看公司規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確規定,以及罰款之後您的工資是否達到當地最低工資,如果兩個答案都是肯定的話,公司罰款行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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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問題,公司該行為是絕對不合法的。法定假日一樣應當有工資。計算時需要將法定假日的時間一起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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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問題。您可以放心,公司該行為是不合法的,即使有您的簽字認同也改變不了不合法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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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也可以和公司協商。

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公司強制員工無償加班合法嗎

根據 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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