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公婆付的首付,正在還貸款,房產證無法加我的名,可是我

時間 2021-06-24 17:41:07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收入參與了還貸,你就有相應的權利。但是,這樣做必須有有效的證據,讓房產交易中心可以查到。如果你沒有辦法做到這些,就有點麻煩。

如果你完全掌握你老公的收入**。也是可以保證你的權利的。如果,還貸的錢是完全從你們雙方的收入中支出的,沒有他父母的資助。

你們萬一哪一天分手了。那個房子除了首付,其餘部分是你們雙方共同承擔的。願你們白頭偕老!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50萬買房,貸款由我和老公共同還,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嗎? 5

2樓:北晨守護

1、可以提要求的;

2、共有人名字應在辦理房產證時新增,否則在貸款未還清的時候無法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3、新婚姻法規定,房產證上的名字不代表房產為夫妻共有婚後財產,應以買房時雙方出資證明檔案計算;

4、可以每月銀行扣款明細證明共同還貸額度。

3樓:阿元

第一,在銀行貸款沒有償還完畢之前,是不能在房產證加上任何人的名字。只有還清銀行貸款,才能加名字。

第二,只要是結婚後償還的銀行貸款,無論錢是一方支付,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都屬於夫妻共同償還,無需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樓:校長來了嗎

可以啊!你可以加啊!只要對方願意就行!不願意就讓他自己還吧!只要你們登記了領證了就是共同還款人了!

房子是老公婚前買的,首付是我公婆付的,房產證寫的是老公的名字,房貸還要還十幾年,將來離婚我有份嗎

5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copy《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婚後和老公一起還房貸,房子你有一定的份額

7樓:武世聲飛

你這樣的女人太她*媽**。想離婚、想分財產想瘋了。

公婆支付了首付,房產證寫的公婆和老公三人名字,但是貸款是我和老公還,應該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麼?

8樓:匿名使用者

有必要,如果以後分,還要看父母意見不願意你可能得不到房產,名字必須加,因為你承擔了部分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也可以不加,如果離婚的話,共同還貸部分和婚姻存續期間的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參與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認識之前買的別提了,省得婆婆多心鬧不愉快,到時影響關係沒法收場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還貸證明,加不加名你都能保證你的權益

結婚前老公付首付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但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老公把你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另外,你要妥善保留好婚後共同還貸和裝修的出資證據,一旦打起官司你可以主張這部分,但對於房產,因為是婚前你老公出的首付,而且房產證是他的名字,如果他不加你的名字,你是沒有權力的。

13樓:熊清秋

就《婚姻法》而言,只要是男女雙方婚後所有財產都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我們結婚3年,婚前公婆給我們付了首付,貸款買了套房子,婚後由老公還的按揭,房產證上是老公的名字

14樓:上海律師吳濱

房產屬於你老公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和升值部分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均分。

15樓:

不管是婚前買的房子 還是婚後買的房子 只要你們之間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 這套房子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不能歸你所有的。只是按照雙相關規定。你老公會把你們結婚後的這幾年,把你出資還按揭的錢給你。

我和老公結婚半年了,房子是他婚前付的首付,現在我們共同還貸款,但是房產證上還是他自己的名字,這種情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依據《婚姻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該房屋屬你老公婚前個人財產,其實只要你們的婚姻關係牢固,感情深厚,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都無關緊要。當然了,如果你們倆溝通好了,也可以到房屋登記機關申請增加房屋共有人,不過視同轉移登記,有一點費用哦。

18樓:財柒

不用的,結婚後還的貸款算兩個人還的,還貸部分算共同財產

19樓:弘運凱

屬於婚前財產!現在可以贈與!

20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目前不屬共同財產,可以也應加入你的名字,或者到公正處公證也可以!

婚前買房我公公拿錢付的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是我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婚後我跟我老公一起還的房貸!在法律角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的房是你老公且只在他名下,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如果離婚,你可以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 的部分要求補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如果能證明確屬你公公出錢買房給老公,那麼這房屬於你老公的,同時這還是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很明確是你老公的財產,至於共同還貸,如果離婚的話,老公可以協商補嘗,當然還要證明你確實參與了還貸,所以保留工資收入證明和參與還貸的證明,才有可能得到這份補償,唉

23樓:晴天

你們的房產證已經辦好了現在銀行抵押,如果需要使用可以向銀行申請借用,可以申**上你的名字,但是必須等你們將貸款還清方可,總體來說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認真算起來至少大部分是共同財產(該房總值減去首付)

想問下,男方婚前付的首付,女方從工資中還貸,房產證寫得雙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怎麼算

原則上房產證記載的權利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但,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以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來認定的.也就是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的財產都屬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你婚後還貸,則婚後還貸部分屬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則婚前首付屬個人財產,婚後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但由於房屋是不動產,具有...

婚後由父母出資付首付由夫妻負責還貸款買的房怎樣才能保證父母首付部分不計入婚後共同財產

以下是援引的解釋條文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

結婚前我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現在離婚了,房子應怎麼處理呢

能結婚就是難得的緣啊,希望你慎重考慮,如果有可能的話最好不要走到決裂的地步。按你所述,你是在婚姻登記之前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婚後共同還貸。你這個情況,按照婚姻法新解釋 三 房產歸你所有,但你需要就共同還貸補償對方。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後簡稱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