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贏勞動爭議官司

時間 2022-01-02 23:39:02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如今,隨著法律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敢於拿起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由於許多勞動者對勞動法律法規知識缺乏全面的瞭解,又沒有訴訟經驗,所以往往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筆者通過以下幾個案例,給勞動者提個醒兒:

打勞動爭議官司要講究技巧。技巧一:慎重提出仲裁請求。

某公司員工小劉得罪了公司的一位領導,後來這位領導成為小劉的主管領導,便藉機對小劉打擊報復。2023年12月,工作表現優秀的小劉卻莫名其妙地被公司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辭退,小劉當日領到當月工資及被拖欠的前一個月的工資,但發現工資較以前大幅降低。由於公司只按照小劉的基本工資支付代通知金(即:

未提前通知經濟補償金)和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小劉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按其月工資總額支付代通知金和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差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不料小劉此舉觸怒了公司,公司因此拒絕為小劉辦理失業登記所需手續,致使小劉無法領到失業救濟金。小劉被逼無奈,在查閱相關法規後,又一併要求公司賠償失業金損失。

本案經過仲裁、一審、二審,法院最終支援了小劉的全部請求,應該說小劉對勞動法規比較熟悉,官司結果也令人滿意。但打官司卻耗費了小劉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影響了其及時就業,而且也未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其權益。事實上,本案官司還有另一個打法。

那就是小劉不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補償金和失業金,而是請求撤消公司對其作出的辭退決定。這樣,除非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小劉不勝任工作(本案中小劉工作表現優秀,公司顯然沒有證據),否則,公司還得賠償小劉在打官司這段時間內的工資損失,這樣的結果顯然比上述結果更好。此外,公司大幅降低小劉工資屬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是無效行為,小劉可請求按原工資支付。

公司拖欠工資,小劉還可請求其支付拖欠工資25%的補償金。技巧二:同時申請多種賠償。

廣東一家噴泉公司員工樑某到某俱樂部安裝噴泉時受傷,經鑑定為8級傷殘。事後,樑某沒有向自己所在的噴泉公司要求工傷賠償,而是狀告該俱樂部人身侵權,索賠12萬元人民幣,原因是他認為工傷賠償標準大大低於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在許多情況下有多種可供選擇的法律救助途徑,公民可以依法選擇自己認為合理的救助途徑,從中追求利益最大化。

事實上,樑某要求俱樂部人身損害賠償固然要比工傷賠償爭取到更大的利益,但卻並未實現利益最大化。因為人身損害賠償權和工傷賠償權是分別由民法和工傷立法所確定的,只要兩種權利的要件都已具備,且不構成責任競合,權利人完全可以同時行使這兩種權利。換句話說,樑某可以同時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

技巧三:注意時效,簡化程式。陳小姐去年3月3日被用人單位辭退,當日因為補償金的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

5月6日,陳小姐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卻被告知超過了60日的申訴時效。陳小姐辯解:由於5月1日至5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放假,才致使她拖到6日申請仲裁,責任不應在她。

後又經過其他很多努力,案件總算受理。兩個多月後,仲裁結果終於下來,但用人單位不服仲裁裁決,又起訴到了法院。目前此案法院尚未**,陳小姐正在焦急等待。

根據《民法通則》第154條:「期間的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後一天。」因此,陳小姐並未超過勞動爭議仲裁的申訴時效。

但陳小姐當時也可放棄其他努力,而要求仲裁委員會出具一份不予受理通知書,憑此通知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六十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這樣,陳小姐就可免去仲裁程式,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

2樓:韓飛律師

打贏官司本質上就是打證據以及選擇最優的訴訟策略,只要證據充足了,並且有專業人事提供遠端指導就可以打贏。以下為舉證責任:

1、勞動關係是否存在,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是勞動者申訴或起訴,就由勞動者舉出證據證明。

2、主張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變更、解除、終止的一方當事人對勞動關係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員工認為工資標準調高了,單位認為沒有,由員工舉證;單位認為員工的崗位已經進行了調整,員工認為沒有調整,由單位舉證;員工認為自己已離職,單位認為沒有離職,由員工舉證。

3、何時入職,何時離職,由用人單位舉證。

4、勞動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單位舉證。

5、是否發放工資及發放金額,由用人單位舉證。

6、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對決定所依據事實負舉證責任;注意,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否認的,由勞動者舉證;但是用人單位如確有解除勞動合同,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否有事實依據(比如員工是否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事實),這由用人單位舉證。注意,這是兩個不同的舉證責任。

7、是否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但因為是否繳納社會保險在社保中心一查便知,實務中很少對該事實發生爭議。

8、用人單位按勞動規章制度處理員工而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還必須舉證證明該規章制度內容、程式合法並並已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3樓:江成天津律所

您好,首先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只要你的證據能充分證明公司的做法錯誤或者不合理一般是可以贏的,其次你的問題裡並未提出具體是哪方面的勞動爭議,可以追問或私了

請教法律高手,如何打贏勞動爭議的官司

4樓:充氣超人

1.律師說你作偽證,就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比如,提供公司的簽到表,上面沒有你的名字,或者是公司花名冊等等。你有沒有工資發放記錄啊,銀行卡的交易明細可以查到轉賬資訊的,那樣就知道錢是從**轉來的,一般是公司賬號的。

2.從你的描述看,敗訴可能性不大,因為勞動者只要證明勞動關係成立,其他的單位負舉證責任的,你仲裁的結果就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還有工作證等都可以證明。單位拿不出你簽字的合同,可以說是輸定了,無非是想纏訟。

萬一敗訴,(如果認定你做偽證,是要付一定責任的,)你最多就是拿不回賠償,應該不會有什麼其他責任,你可以在上訴的。

3.你勝訴後,估計單位還會進一步上訴,假如不上訴你可以繼續要求單位支付從08年2月到辭退日的雙倍工資,解除勞動合同2個月工資補償金。為你補繳社保,(有社保機構核實後,按各自比例繳納,滯納金由單位支付)

4.你也不用擔心,兵來將擋,水來土囤,沒什麼大不了,儘可能的收集證據。

有問題可以給我站內信,僅供參考

你可以持仲裁結果繼續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這個是可以罰款的,如果他們不管,可以向上級部門投訴,或者是起訴行政不作為

補充:樓主可以和單位協商啊,告訴單位,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必須把該付款項付清,要是想打官司隨時奉陪,耍賴也願意奉陪,比如說天天到單位維權,給**打**,向主管部門舉報,告知公司的客戶合作伙伴公司行為等等。並不是朕要你這麼做,主要是傳達給單位這樣一個資訊:

我不怕你!!!

如果你真要這麼做,一定事先做好功課,避免被抓到把柄。

5樓:

大家說得都不錯,我也來談談自己的看法。其實沒有必勝的官司。

1、從證據角度來看,你提供的材料基本能夠說明雙方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如果要推翻的證據也是有辦法的,不過正本比較高。關於簽到表,物品領用表等,上面如果沒有公司負責人的簽字的話,很容易被推翻。單位可以拿出目前公司的相關**,並說明和你的**的不同(公司可以變換所有**的樣式,並更換之前的相關**)。

關於錄音或者錄象也要看其具體內容、清晰度、是否違法取證,如果對方公司能夠證明你是違法取證的話,此相關材料也可能失去效率。最後關於證人證言,這一點雖然對你有利,但只要對方能找出辦法證明證人和你的利害關係的話,證言的有效性也有問題。

2、如果你敗訴,目前來看你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對方認為你侵害的他的利益,可以另行起訴你。

3、如果勝訴的話,我和其他各位看法有所不同。因為最大的問題是單位沒有與你簽定勞動合同,非法解除。我認為你可以得到下列賠償:

a、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不過這個就沒什麼意思,我想你也不願意,那這個可以不要求。 b、要求公司為你繳納08年1月到08年12月的社會保險(或者當地政策的保險,比如上海,外省市戶籍的一般工作人員繳納的是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社會保險一般為五大保險統一繳納的。 c、支付賠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你工作一年,經濟補償金為1個月工資,那麼賠償金為2個月工資。 d、因為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要求支付從09年1月開始到判決之日的截至的月工資,因為如果你勝訴了,有因為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定勞動合同,所以理應對訴訟期間對你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所以要支付訴訟幾個月的工資。 f、如果在08年1月至08年12月期間,你有去醫院看病**的話,按照當地醫保可以報銷的費用,由於單位沒有繳納醫療保險所造成你不能保險的費用理應有用人單位承擔。

4、想辦法找一個還在單位工作的人,作為證人。最好能提供他人的簽到表等相應材料。

6樓:

廣東胡律師:

1、如果對方律師認為你的證據是偽造,你要求對方提供證據來證明,你可以要求法庭對對方提出的證據進行鑑定;

2、如果不是因為偽證而敗訴,你不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3、你勝訴後法院就會判單位執行,單位不執行的話申請強制執行,從銀行凍結該公司的帳戶,你的相關經濟賠償直接從公司的帳戶里扣除;

4、相信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的,耐心等待。

如何處理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的方式有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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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問題詢問,勞動爭議調解問題詢問

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可用仲裁委員會不受理通知書向法院起訴。如果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或違反競業限制 保密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員工賠償。如果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之外,對單位進行民事侵權的,如造謠中傷單位 損害單位公用設施 損毀單位財產等,則的確...

關於勞動爭議

可以拿到經濟補償,具體解釋如下 一 理由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已工作5年,公司雖沒有與你籤合同,但依法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2 工作期內沒有為你繳納社保的違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