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死亡的怎麼辦

時間 2022-01-08 14:50:04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死亡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樓:張月娟女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死亡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死亡怎麼辦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死亡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與死亡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看死亡的原因。如勞動者正常死亡,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因果關係,用人單位不用為勞動者的正常死亡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如果勞動者入職不到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其可以主張入職第2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在上班途中死亡,單位應付何責任

5樓:綠水青山

工人下班途中車禍死亡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應認定為因工死亡。

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工人下班途中,在合理路線和合理時間,遇車禍死亡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申請的,工亡職工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醫療機構、或者公安機關、司法鑑定所出具死亡證明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八條規定,肇事車輛屬於本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車輛的,工亡職工近親屬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後,享有醫療費用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6樓:蒼洱白子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上班途中死亡,單位不會支付賠償。家屬要反映到勞動局解決,申請賠償。

沒簽訂勞動合同在工作區域外突然死亡的怎麼賠償

7樓:逍遙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場所突發疾病死亡的,屬於工傷,可請求工傷賠償。

工亡賠償可請求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和死亡賠償金,相關標準如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注:勞動者與單位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不承認雙方勞動關係的,要求證據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社保,社保局有喪葬費(3個月工資)+一次性撫卹金(供養1人,6個月工資,2人9個月工資,3人以上12個月工資)等;如果沒有社保,企業按照上面的標準賠付。

9樓:匿名使用者

1、沒簽訂勞動合同,這個情況下,如果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也可以按勞動關係成立而論的。2、至於工作區域問題,如果是為工作而發生的**,都可以按工傷論處。具體的你可以諮詢當地律師或到勞動部門瞭解情況。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為公司執行任務,就有公司賠償。如果不是,公司可能道義會給一定的補償。

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好處,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意義何在? 對員工有什麼好處?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微力課件庫 篇一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是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 二是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僱傭關係 三是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是有效的法律依據。因此,對農民朋友們而言,進城找到工作後,一定要有籤勞動合同的意識。只有簽了合同,才...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員工要怎麼維權

律界歐途歐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怎樣維權 找法網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 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因工資引起的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時必經程式,只有經過勞動仲裁程式後,如對裁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勞動仲裁的期間不是你說的一年。你說的一年期間應該是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