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十八子
不是欠你兩個月工資不還,那本來就是你的呀,你可以到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
2樓:
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專管這事兒。祝你早日討回公道。
3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的辭職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如果是,你應該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去的時候帶好身份證還有勞動合同 ,要求勞動監察大隊去立案解決。
4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向勞動保障監察機關投訴。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工資支付令。
三、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5樓:上海鄒連香律師
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欠你兩個月的工資不給你,你都上去當地勞動局或者監察部門投訴他叫公司給你兩個月的工資。
7樓:機智哥
首先,你要找到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提出所求,他不履行,你可以向他提出警告,他還不履行,你可以拿好證據直接到勞動局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要求索賠,不出幾個工作日,你的問題很快就能解決!
8樓:孤雁範海賓
只要你是按正規程式辭職的。公司沒有理由拖欠你工資。他如果真的拖欠不給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應該交接工作,然後領取工資。如果這樣,應該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協助,留存好證據
10樓:elc使用者
到勞務部門投訴,這是違法的行為,拒不執行,可以列入失信人黑名單處理。
11樓:
辭職了。公司欠我兩個月的工資還我該怎麼辦?我覺得這個你要和他好好的商量。讓他把工資還給你。如果他不還,那你就要去起訴。你要有足夠的證據。是可以起訴的。
12樓:秀了個藏
辭職拖欠的工資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永遠要相信法律。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確你所說,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督部門投訴,當然你需要公司拖欠你工資的證據,有關部門會去你單位調查。如果確是單位違反勞動法,則單位不僅要支付你的工資,還要受到罰款的處理。
14樓:惡魔一劍笑
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
15樓:匿名使用者
emmm 公司已經兩個月沒發了 已經比較嚴重點了 已經影響到你個人的勞動所獲得的財產 你可以維權:調解 訴訟 協商或者去勞動局尋求幫助
16樓:偶成弘
員工離職對於惡意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投訴
17樓:老陳
既然你已經辭職了,公司欠你兩個月工資,你當然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投訴,但是你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舉報這個公司,如果勞動仲裁解決不了你就去法院起訴他們,像這樣無良的公司絕對不要手軟。維護自己合法利益。
18樓:娟
辭職了,公司欠我兩個月的工資不還。我該怎麼辦?我覺得你應該跟他講道理。
如果他真的不給的話,你可以去告他。去法律部門告他。也可以去仲裁告他。
如果他不給的話。告他去就行了。
19樓:我愛世界
應該找老闆說:「我再幹完這個月,發工資時把前兩個月的工資一起結算了。」
20樓:敬真一
如果你要是正規公司的情況下 你可以找法律制裁 你可以找一些相關機構去申訴 然後了可以找正常的手續 然後了去 起訴他也可以上公司去討要 如果不給你的情況下 你可以找一個律師 然後了 中國的 勞動合同法 是有規定的 是不可以拖欠工人的工資
21樓:德朝雨
首先採取的措施是當面談,能私下解決的就私下解決,不行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最後還不行的話就要學會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職了,公司還拖欠2個半月工資不發怎麼辦?
22樓:
這個公司就是這樣已經行成了,丹陽市**沒人過問?希望廣大農民工朋友們包餓死了也不要來沃得上班。工作時間太長長達十二小時節日沒有體息時時間,灰塵太大,幹了時間長容易得肺炎肺癌病。
23樓:蓋普希金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離職兩個月了,但是前公司還拖欠著我的工資,我該如何去要?
24樓:沐浴是山
遇到這種事情態度就應該硬氣一點,是他們拖欠工資,理虧的應當是他們。先看看公司那邊什麼態度,是故意敷衍拖著不發還是真的忘了,所以先直接去前公司找相關部門索要,或者乾脆找老闆談。如果確實是成心以各種理由推脫的話,那就讓他們打欠條。
然後拿著欠條去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或達成有支付協議不按約定履行支付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的話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以及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一般來說,有了支付令,應該就可以解決拖欠問題了。
如果這個公司特別硬核特別無賴,這種方式也無效的話,你可以選擇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仲裁。不要嫌麻煩,其實勞動仲裁流程也很簡單,舉證也很容易,有合同有社保直接拿著去,如果沒有合同像請假條、工資單、簽到記錄等等也都可以證明你的工作關係。
這些都可以有效地幫助你拿回自己該得的利益。一般來說,勞動仲裁還是非常有效果的,有很多人遇到拖欠工資的問題都能通過仲裁的方式得到合理解決,一些無賴的黑心老闆也比較怕走仲裁。
總之,遇到拖欠工資的問題絕不能慫,絕不能得過且過,人家說什麼是什麼,要勇於拿出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25樓:高中晴晴老師
正常打**給公司溝通,要求他們把工資補給你,如果還是不行的話,你就去勞動局告他們。
26樓:高考高達老師
你直接去要就可以,如果一直拖欠你可以起訴對方,這個公司拖欠勞動工資是很嚴重的事情。
27樓:禾山
職員離職,公司是應該給人把工資結清的,你可以去找前公司問問情況,實在不行,不是還有工會嗎?
28樓:啊洋
你已經離職了,錢公司給你的工資應該是要結清的,你可以直接選擇去公司要,如果不給的話,就去找工會
29樓:匿名使用者
準備好拖欠公司的證據,和公司協商好結算工資時間,如果不給就到監察大隊去告他,申請勞動仲裁
30樓:李糖糖
直接找公司老闆,開門見山的講,離職已經兩個月,拖欠工資是公司的責任,如果他們一直拖欠,可以到相關部門舉報
31樓:沐星辰曦
你的可以經常去找公司要你的工資,畢竟你都離職了很久了,怎麼樣工資也得給你呀,就算不給也得給個說法。
32樓:匿名使用者
找到你的前上司,開門見山的跟他講。因為拖欠工資是公司的責任,你才是受害者。
33樓:來自天寧寺舞態生風的叮噹貓
一定要準備好拖欠公司的證據,先和公司去協商這件事情,而且態度應該硬氣一點,如果實在不行只能去告他們
34樓:清裝
我覺得面對這種事情,你應該義正言辭的去要,因為這本身就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公司拖欠著你的工資不還,那他肯定是有問題直接供法律起訴。
35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種事情應該要直接一點,保留好自己的工資條,直接到他們公司去要,如果一直拖欠著還不給的話,就應該用法律的形式,警告他們,
正常離職後公司拖欠我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已經兩個月了,我該怎麼辦啊?
36樓:資艾管清妍
如果是無故拖欠單位沒有什麼有力的理由,那麼你可以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你需要提供能夠證明你在單位工作過的證據即可,應該很快能夠為你要回來。
如果有爭議那麼你可能就要去申請仲裁了,儘量準備你能夠準備的證據,但是只要能夠證明你在那裡工作過就可以立案。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辭職後,公司一直拖欠著工資不給,我該怎麼辦?
37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才會有用。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先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4、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調解和仲裁】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8樓:極品擼哥鬥黃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
a. 要證明勞動關係,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b.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如果你還不放心,再找幾個同事給你提供證言或書面證詞,就更保險了。 4、通過勞動仲裁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希望採納
老闆欠了我兩個月工資,我們上班地方不正規的。沒有籤合同,所以到10 1號我不做之後要怎麼拿回來
你可以自己或請員工代表與單位溝通調解要回工資,也可以提前申請辭職正常要回,調解不成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還可以訴訟處理。直接辭職讓他結算工資 不給就勞動局說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用人單位拖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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