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每天都上班沒有休息,是否違反了勞動法

時間 2022-03-19 05:30:06

1樓:薄荷小學姐

引言:任何工作都需要給員工安排休息的時間,但是就會有那些非常強的工作壓力的公司然後一週上7天的班不安排休息,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下他就是違反了勞動法。因為本身人的精神面貌就能夠很好的決定自己,在工作的時候能夠乾的出色或者是不出色。

如果一個星期連上7天班的話,那麼就嚴重的違反了勞動法,同時也給員工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那麼對於公司的口碑也是非常不好的,通過檢視相關的文獻,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於中國的境內一些國家的機關,和一些企業和單位。

在這裡小編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得出以下的結論,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問題。

檢視資料通過檢視資料可以瞭解到職工,每天工作的時間就是8個小時。而且每週工作的量不超過40小時,像星期六和星期天本身就是一個休息日,但是相關的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的安排每週的休息時間。但是如果連上7天班的話是非常不科學的,同時也違反了相關的規定。

這個時候如果員工出現了抵抗的心理,那麼這個公司也應該做出相應的處理。

檢視規定現在的法治社會上,不管是做什麼都會有法律的限定,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嚴格的按照規定上面來執行的。像那些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出現了延長工作時間的話,每日是不超過一個小時的同時也需要諮詢那些職工的意見,如果有醫院進行加班的話也是可以的。

維護自己權益如果出現了自己的勞動法受到了侵害,那麼就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相關的法律規定延長時間工作限制,本身就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個時候如果自己在長時間的高壓工作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一些精神的不適。

2樓:老司機豆丁堡

如果公司是按照國家法定的節假日,然後來上班的,那麼他肯定是違反了勞動法,但是如果在合同裡面有說根據工廠的實際情況進行調配的。你也是同意的。那麼你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3樓:go我的世界誰懂

是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而且這樣的話對員工來說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並且我國在法律上也是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的。

4樓:十二二兒

公司這種做法違反了勞動法,它侵犯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可以按照規定對企業處罰。

5樓:精英戰神三

這個當然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賠償。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不是公司犯了勞動法?

6樓:just享受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否違反了勞動法,需要看其是否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如果沒有批准,那就是違法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3、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擴充套件資料

1、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樓:雪人晒太陽

公司每個月一天休息都沒有,是公司觸犯了勞動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8樓:知道法也團隊

已經違反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議勞動者向用工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向勞動監察投訴需要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9樓:無言以對

下面是《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你籤的合同是不是每個月沒有休息的時間了,休息幾天,如果有,看公司給你上班費了沒有,如果沒有給你加班費算犯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反了勞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投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公司違反勞動法

14樓:專打漢

很多公司都犯了。誰對領導好才有休息就在樂購的的麵包房。

15樓:晨草無曦

勞動法?老闆眼裡,目無王法!只有錢錢錢!上法院告

16樓:醉過曉酒濃

沒有違法勞動法,你看新聞聯播裡的主人公們,他們比你忙多了,也沒見他們抱怨,好好幹,革命分工不同,但都是為人民服務!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您公司的財務是怎麼做工資表的,比方說您的工資是一個月5000,但工資表裡的條是3000,1500是加班費,500是車補飯補之類的,一般也不算是違法。現在公司都這樣

18樓:千古一夢中

抱歉,沒有。因為你所謂的一天都沒有是在公司所謂的加班,而你是有權利不加班的!這個問題全國有很多公司都這樣,他們不會做直接的犯法的勾當,而且打擦邊球

19樓:荒城孤獨

是啊,你若不想幹了,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若還想幹,就沒辦法

20樓:愛吃涼麵的神

呵呵…你在小私企裡面 你隨時可以走!認為不合理可以走

每天工作12小時無雙休無加班工資,是否違反勞動法?

2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以上的資訊,我們給予您的解答內容如下: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這裡需要提醒的是,必須是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且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據此,您單位不安排工人週末休息的做法是錯誤的。

超過正常工作時間就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據此,您單位存在者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且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據此,您們有權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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