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的合同還有幾天就到期,公司會繼續與你續簽。但是我不想做了不想再續簽合同

時間 2022-03-23 21:32:16

1樓:

除非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那麼你可以以此為由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按照你5年的工齡支付你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願意續簽的情況下你自己不願續簽的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合同到期,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3樓:148婚姻律師

如果是員工自己,不願意簽訂。就沒有補償了。

1.我的勞動合同還有幾天就到期了 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解約或者續簽合同 如果合同到期我不想與公司續簽的話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主動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你不再要求繼續簽定合同,都是屬於你自己主動中斷工作,沒有補償

5樓:韓全啟律師

1、公司維持或提高合同約定條件,你不願意續簽的,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2、僅供參考。

6樓:free殘念

合同到期你不想續簽的話,法律上如果你提出離職是沒有賠償的。當然如果你干時間很長,跟領導關係好,公司給你點補償也可以的。

7樓:匿名使用者

2.如果公司繼續與我簽訂合同,而且沒有降低工資。我不想續簽,是否有賠償?沒有。

1.如果公司不與我續簽訂合同,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

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合同到期是否續簽用人單位需提前通知,因此,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解約或者續簽合同,並不違法。

合同到期你不想續簽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繼續與你簽訂合同,也沒有降低工資(即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你不想續簽,同樣沒有經濟補償。

請參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的規定。

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不打算跟我續簽 但我想提前幾天走

9樓:

建議你等到合同到期後再走,合同到期後單位不續簽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按照你2008.1.1後在該單位的工齡,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如果你等不到合同到期就想提前離職,那麼只能提前30天提出辭職或者和單位協商請求單位放行,這樣的話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可以與公司協商,總之在事實上它預付給你1個月工資與法律定義沒什麼差別!這都是出自主觀意願的,非訴訟方式可調解!你都知道是「單位怕我馬上要孩子所以不打算跟我續簽合同了 」單位是出於某種利益而自願承擔責任,不會是個圈套,它都說明白了!

1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要等到合同到期,否則,公司會以您提前辭職為由,不給你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40 46 47條 您可以得到每工作1年,1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李建成律師

可以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不和你續簽是有經濟補償的,最好要先把補償談好再走

縱橫法律網 楊豔國律師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

縱橫法律網 柴海豔律師

合同到期沒續簽但還繼續工作,是否算合同續簽了?

15樓:帥氣的小宇宙

合同到期沒續簽但還繼續工作不算合同續簽,只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才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6樓:微風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7樓:枚水瑤

看你工作的年限,滿十年就屬於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公司與我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還有19天到期,昨天提出不和我續簽了,我能否得到補償金?謝謝

18樓:深圳張勇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

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你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於原合同,你可以拒絕,應支付你經濟補償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你是08年以後到公司工作的,則按你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合同到期,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公司是否應當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員工,公司願意或不願意續簽訂勞動合同就行了,即使沒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該補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是單位辭退你,都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我與公司簽訂兩次合同,(每次3年),合同到期了不想與我續簽我該怎麼辦?

20樓:中韓之星

1、企業這個時候沒有權力不和你簽了,這個是強制性的。只要你要籤,企業就必須籤。如果合同到期他們沒有和你籤,你可以去仲裁,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2、合同期內要和你解除的話,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一年給一個月補償工資,不足一年算一個月。這個工資是你在公司領取的所有名目的工資的平均數。

3、繼續安穩工作,工作中不要有重大錯誤;等著籤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另外注意保留你在公司工作的所有證據,有空到勞動監察大隊諮詢下,將來也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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