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w無情冷血
工資拖欠一天都算違法。
不過,員工跟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後,需要注意仲裁時效,具體是從終止之日起一年申請仲裁。
1、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
(2)員工名冊、考勤記錄;
(3)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同事證言等。
通過以上的證據,即可以證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勞動關係。
2、證明公司拖欠工資。
(1)工資欠條;
(2)公司銀行卡轉賬記錄等。
注意,證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資的事實,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口頭約定一般難以證明。
2樓:姚寶寶
不,如果工資到賬了,可是沒有達到預期,說明肯定有問題,應該先提取出來,以防對方反悔,經濟返回到對方賬戶,然後再去溝通,為什麼發的這麼少。
3樓:豬豬
那要看你是什麼時候辦的離職手續,如果是上半個月辦的手續只發半個月的工資,如果超過半個月可能會發一個月的工資,也可以看用工合同怎麼規定的,當時的勞動合同怎麼規定的。
4樓:啊哈
正常的話你離職的時候,公司會結清你的工資!但現在很多地方都是隨下個月工資一起發!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正常離職程式,工資下個月正常發放。
發工資那天去辦的離職手續 工資一般是立刻結清嗎 是下個月發還是第二天發?
6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如果發工碧巨集資那天去辦的離職手續,對於一般企業來悔喚冊講工資是隔月發的,也就是這個月的工資,一般是按照上個月的考勤結算的,所以你離職當月的工資應該要在下個月才會發,所以往往是不能立馬結清的,也很少有公司能夠在第2天就立馬鏈卜結清的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於法應是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實際執行中,很多單位是在下個工資發放日結算。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發工資那天去辦離職手續。半個月的工資肯定發給你。一般的單位都壓半個月的工清如資或20天。
你要想結清的話,只能在下個月一起結清了。一般單位是不會單獨給你結清賬務的。所以你等的時間要長一點。
答梁啟渣高下個月一般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9樓:網友
有些公司是辦理離職手續時直接結清,但有些都是到正常發放工資日給你發放。
10樓:如風
一般當月的工資都要在下個月發放,不可能馬上結清,除非你做的是臨時工。
11樓:集極住整合牆頂
一般需要結清。
不然確實做不了。
而且你需要理解。
12樓:星星之狐
員工在發工資當日離職,那麼在無法終止下個月社保情況下,單位不會先發放工資,要到下個月繳納社保後,單位才會發放工資的。
13樓:王為勝
發工資那天去辦理離職手續,發的工資只是上個月的,你離職這月工資需在下月領取。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還真沒有即辭即離工資立刻結清的先例。
即使是履行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繼續工作至三十天屆滿,已工作期間的工資,也只能在離職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得到。
建議直接諮詢人力吧。
15樓:其軼利
應該是下個月一起發工資時才一起發的,不會單獨另外給你算。
16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離職,辦理剩餘工資。
各單位,規定不一樣。
一般,很少有立馬結清工資的。
一般情況,是按照流程。
辦理完,所有離職程式後。
就,可以結清工資。
17樓:elc使用者
這個一般都是在一個星期內結清的,不排除有些會更快些。
離職前一個月的工資會在離職當月發放嗎?
18樓:濤聲海韻
應該發放。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發工資的那天辦理離職是不是一次性結算全部工資還是隻發上個月的工資當月工資要等到下個月?
19樓:愛唱歌的魚魚
一般是次月發放上月工資。發工資那天離職,那天發放的是上個月的工資,而你本月的工資要等到下月發工資日發放。一般公司都是這麼結算的,不排除有特殊的,比如私人開的店之類的,可能會和你一次性結清。
20樓:超級
各公司不同的吧,只要不超30天就沒事。。。
離職的那個月的工資,可以壓到下個月再發放嗎?
21樓:
違反法律規定的。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你有沒有經濟補償金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第38、46條便知。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要根據單位的要求交接完所有手續,就可以要求單位發給你。單位想晚發的,應該和你協商。
另外,你交接手續的這段時間,單位也要發工資給你,因為這也算工作。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應該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一起發放。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我在廠裡自離了今天去辦離職手續 工資每個月10號發 10號能給我發嗎 還是得下月10
24樓:勤學人的店鋪
應該可以,原則上離職時同時發放。
辦理離職手續後工資怎麼發
25樓:奈何子非魚也
如果是一個負責人的公司,辦理離職時會讓你核對考勤、核對業績考,並且籤工資結算表,離職宣告等。辦理完成後財務會根據公司正常的發薪日將全部工資正常發到你的工資卡上,當然你要是遇到一些很差的公司,總會在各種方面給你找麻煩,但如果對方一直拖著不發放,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只要勞動局介入,公司就會留下案底,對伊一些注重聲譽的公司來說,一般還是可以起到一定的約束,當然你遇到的是小公司,而且是垃圾老闆,那就另當別論了。
26樓:網友
這個一般正規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後工資是不會馬上發的,都是按照正常考勤,然後在次月結算上月的工資,也就是在你辭職後的下個月會打到你工資卡上,如果是私人個體企業的臨時工,那在辭職時會給你一次性結清。
27樓:網友
辦完離職手續後你當月的工資還會會按原來的工資發放時間,但是單位要扣除一些必要的費用比如培訓費,工作服及一些勞保用品,把剩餘的錢發給你的。
28樓:網友
按理來說辦完離職手續後你的工資會等到開這個月工資時候發給你,但是單位要扣除一些必要的費用比如培訓費,工作服及一些勞保用品,把剩餘的錢發給你,但有的老闆會在工資發放上為難你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離職手續後工資有兩種形式發放,一種如果你在公司跟領導關係搞的可以叫好,領導在公司也有一定的影響力,那麼你可以跟領導說一下,領導跟老闆打聲招呼,你可以拿現金,如果領導在公司地位不高,那麼你只能按照公司的發放模式進行發放。
30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辭職發工資,到現在都是銀行代發,一般都是到發薪日發的,具體那一天,還要看合同上是怎麼籤的,以及你公司的大小而定。
31樓:pu西
這個應該公司財務會根據你上班的天數計算工資後正常發到你的工資卡上的。
32樓:卓行天下
通常離職後的工資發放,還是按照正常發薪日進行計發,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發放。
33樓:網友
那要看當初你入職的時候用工合同是怎麼籤的,有的是離職當天就把工資結清的,也有離職一個月後工資結清的,主要看入職籤的合同。
34樓:懶羊羊
每個公司對於離職員工的工資都有不同的規定,最普遍的是像以前一樣的日期給,還有些是當月發或者下下個月發。
35樓:網友
按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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