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工資太低辭職還要賠鉅額違約金嗎?

時間 2025-03-28 10:50:28

1樓:網友

不是鉅額違約金,這個勞動合同法有規定,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樓:人才儲備大廳

一。你5月20號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和培訓合同。並寫明瞭是五年。並寫明瞭是違約是2w,這是合法的。並是你自願籤,當然,你違約就得付2w.

二。其實是讓你付的是培訓費2w.還有合同違約金的。

三。你認為高了你當時可以不籤的。不籤也不會讓你培訓,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除非勞動者接受過單位的培訓,或有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勞動者不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而且單位必須出具第三方開的培訓費用發票才能證明對勞動者進行過培訓,企業內部培訓或沒有第三方發票的都不算。

注意,即使是單位培訓的,單位也必須出具第三方開的培訓費用發票才能證明對勞動者進行過培訓,否則不用賠。

一旦簽了勞動合同,辭職就必須賠償違約金嗎???

4樓:張鳳海

一旦簽了勞動合同,辭職不一定需要賠償違約金(約定培訓服務期,未完成培訓服務期,勞動者需要支付對應的培訓費用折算部分除外),解除勞動合同通常包含如下內容:

1.企業無違規情況,勞動者自己提出離職的,企業不支付補償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沒簽合同辭職後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

5樓:曹保進

法律分析: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巖返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鋒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銀棗判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勞動合同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6樓:清晨好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只要不涉及到培訓費用、競業禁止限制等賠償費用等等,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寫出書面的辭職通知書,30天期滿時就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可以直接走了。反之,如果涉及到前述的那些費用,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結算,不發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可以,去勞動仲裁,帶上你的工資單,企業公示資料,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簽了勞動合同怎麼辭職,勞動合同簽了能辭職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如果要辭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工廠等三個月左右才批准是違法的。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提出辭職後,工廠應當依法辦理解除勞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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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柴胡 辭職 工齡 勞動部辦公廳 關於貫徹執行 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中有關職工辭職後的工齡計算問題的批覆 勞辦發 1994 340號規定 申請辭職的富餘職工,經企業批准,在辦理辭職手續時,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的生活補助費,標準是 家居城鎮的,工齡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半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