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本人一點工作經驗都沒有

時間 2021-08-11 17:13:24

1樓:重量

離職證明你可不出來的。 但是,你可以把你實習、兼職的經驗作為你的工作經驗。

辦理居住證需要離職證明,前一家公司辭職沒開離職證明,已有2年多點,現在那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南京這家公司沒有破產/倒閉/關門等情況,那麼還是需要它開的離職證明的,「南京公司解釋說因公司搬家,人員變動,再加上已經超過2年,過了辦理期限,不予辦理。」這些都是託詞,建議你找人疏通一下,只要你真實在這家公司做過,我相信寫份離職證明沒什麼大不了的。反過來說如果這家公司倒閉關門了,那可以到其原所在地工商局檔案管理處調個停止營業什麼的證明就可以了(得給工商局交個調檔費)。

3樓:善良的肉

一個辦法還是去找哪家公司,因為你跟他們簽過勞動協議,他們又義務幫你證明。

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4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如果拒絕給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要求出具離職證明。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出具離職證明。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面試成功後新公司要我拿出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但是那工作只做了兩個月,而且過了有點久,開不了證明

6樓:黃氏行三

不算欺騙 離職證明主要證明的你關係已經轉出,保險等關係都已從原單位轉出,證明這個的

如果原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辦

很多大公司,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應聘人員是否自由相當重視,因為非常害怕今後有用工方面有法律糾紛。時下,隔個一年半載換份工作已經成為大家見怪不怪的事情。像小鄭遇到的這種情況也是層出不窮。首先,應當區分兩種情況對待 1 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

公司要辭退我,公司不開離職證明。我想去仲裁要是說我自動離職怎麼辦?該怎麼破

逍遙 如果是違法辭退,可以要求支付二倍於經濟補償的賠償,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杜辰楓 如果你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不然公司有權利開除每一個人。 安啦,只要單位沒有你書面的離職申請,就不會認為你主動離職。你注意不要自己不去上班,不然單位可以以你曠工為由解僱你。公司因為我自動離職不給我開離...

新公司需要離職證明,原公司不肯證明怎麼辦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