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離職嗎

時間 2022-03-31 19:40:05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不喜歡就換工作吧 既然你在這是出類拔萃的 你就不會在從頭開始了 你的經驗 閱歷已經不會讓你在迴歸零點了 如果不喜歡又強忍著 是很難受的 萬一對自己性格有了影響就不妙了 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職業吧 收入可能較以前少些 但幹著不難受啊 心裡輕鬆 個人意見 願你早日解脫 呵呵

2樓:隕落後的墮落

姐姐,偶和你一樣,非常的厭倦自己的工作

我是搞工程的,造大橋,重點大學出來,工作快兩年了,收入比你可低多了,一個月5000左右,每天7:00~22:00,一年365天,去年過年都回不了家,請假一天扣200多大洋。

離鄉背井的,以後可能一年也回不了家,現在年輕還好,以後成家了怎麼辦呢?成家也是個問題,唉~

著實非常不想幹了,感覺領導還傻的恨,很多問題都是領導決策上的失誤,而我們要去承擔各式各樣的後果,煩,壓抑。

你說我們這樣的應該怎麼辦呢?

3樓:拼命13狼

我即將畢業於一個四流大學 對工作基本不報什麼希望了 而且家裡條件也不是很好 你能有工作是讓所有人羨慕的 而且你的收入不低 至於你說的興趣 等你嫁了人再做吧 24了 應該快結婚了 結了婚你有很多理由來結束這門行業 去選擇你喜歡的

4樓:吾豐羽

花幾個小時來檢查一下自己,看自己是不是能走出已確定的遠大目標。你能夠以從人生的總體目標開始,找到實現人生總體目標所必須達到的那些主要目標。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子不錯了。不過選擇之前你要靜下心好好想想,你要幹什麼?

能幹什麼?

6樓:奧磊

一份在家就可以工作的機會不知道想不想知道,網上直銷你又怎麼看待呢

7樓:匿名使用者

我知道你的感受

但是現在真的不是離職的時間,

試用期內申離職單位應該給工資嗎?

試用期辭職的需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 郵寄 錄音錄影等 到期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單位現在逼迫我自動離職,我應該怎麼辦

王政 留你何用,單位不養閒人,庸者下能者上,多問問自己,辭退是自己的問題,端正思想 自動申請離職,沒有任何賠償,你還是堅持一下吧,要不就找領導鬧,否則你一分錢都拿不到的 公司的行為違法,可申請勞動仲裁 酷艿 朋友,1 只要你還在公司上班,你的合同都會有效,要是公司說無效,那麼公司是違法的 2.你千萬...

我該怎麼辦,離職嗎?

要我說你就別主動走,你要互動走的話,首先領導會認為你認錯態度不誠懇,人家都沒說要辭你,你到自己走了,耍脾氣那?第二你走也是灰溜溜的,沒人會覺得你冤枉委屈啥的,犯錯了就走,走也活該你。第三,親戚心裡會怎麼想,這孩子,給他介紹工作還不好好幹,淨犯事,不讓人省心,現在還說走就走了,沒責任心阿,會這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