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將抵押給B銀行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對C公司的出資,請問出資是否有效

時間 2022-03-07 23:35:24

1樓:淮安浙江人

應當認定為有效。但以抵押物出資的,應當事先宣告,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1、土地使用權本身是可以出資的;

2、b對a在c 公司的股權,能夠享有優先受償權。但a即使到期不能歸還貸款,並不意味著b必然會行使優先受償權;b仍然可以要求a以其他的方式歸還貸款。

3、a在c公司的股權,雖然具有抵押財產的性質,但其他股東仍可對a的股權行使優先購買權。這裡涉及兩個優先權之間的衝突。《公司法》第35條規定: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享有優先購買權」,轉讓出資也就意味著轉讓股權。本案中,在其他股東認購a的出資後,抵押財產的形式,又從股權轉變到貨幣形態,而b債權的內容,就是貨幣的給付。所以,其他股東優先認購出資後,其向a支付的貨幣,完全可以滿足b的債權。

在其他股東不願認購a的出資時,則可變賣,拍賣a的股權,或者在折價後將出資人變更登記為b。

2樓:陽光的

出資屬於處分行為,抵押物在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處分是無效的。

結果是a因為不能完成出資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不能作為公司股東出資的是下列哪些?( ) a. 勞務 b. 土地使用權 c. 技術祕密 d. 商譽

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法規定 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等不能作價出資作為股東出資形式, 但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

a. 勞務d. 商譽

4樓:郝陶

b土地使用權是全休股份人通過才可

某縣**想招商引資,以b公司作為國有投資主體以土地使用權出資,與a公司(投資方、私營企業)設立c公司

5樓:北京譚律師

這種轉讓方式不合法,國有資產的轉讓,要經過國資委審批,公開市場交易,這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依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以下列哪幾種形式出資 a貨幣b實物c工業產權d土地使用權e非專利技

6樓:匿名使用者

abcde

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新規定可以看出有這樣幾個變化:

(1)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合併為智慧財產權;

(2)列舉式表述改變為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的表述,由此原來五種法定的出資方式改變為更多的可以自由選擇的出資方式;

(3)可以自由選擇的出資方式需要符合必要的條件這個條件是: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換句話說,凡是符合"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條件的非貨幣財產都可以用來出資。

所謂非貨幣財產,理論上一般是指除了上述列舉的以外,還包括**或權利等,如:**、債券以及其它具有財產價值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通常是指不符合前述條件的非貨幣財產。

有的不能用貨幣估價,有的雖然可以估價,但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

7樓:臺鶴騫

很明顯abcde都是啊

a用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投資c,不久a即將在c的股權全部轉讓給b(a是b的全資子公司),企業所得稅怎麼算? 20

8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轉讓用交所得稅嗎?

你想問的是土地增值稅吧。

你說的這種情況,土地沒有增值,按理是不用交的,但稅局可不管這麼多,轉讓時都先按一定比例預徵,最後再清算。

另外,如果取得土地後開發投入不足25%以上,法律規定是不允許轉讓的。而如果有投入,正常情況下都是有增值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跟什麼啊!你得找專家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不適用於( ) a、抵押合同 b、勞動合同 c、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d、質押合同拜

10樓:摯愛慧瑩

正確答案:b。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調整。

法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華律網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規定如下 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 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 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 法規和土...

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都明確規定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根本障礙在於法律的禁止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

土地使用權入賬的問題

首先,根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 無形資產 第4條的相關規定,能夠確定,土地使用權是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屬性,而非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屬性。土地能夠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是適用於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 投資性房地產 其次,根據 公司法 第27條第2款明確指出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這裡的非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