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與養老保險,關於勞動合同與養老保險

時間 2021-08-11 16:40:35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法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2樓:風情紅太郎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很難申請哦,不過可以國家也沒有明確規定要跟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的,所以這個還是諮詢下律師或者去看些勞動法的書籍

3樓:社保諮詢師大鄭

申請勞動仲裁,主張:

1. 補繳社保。

2. 11個月雙倍工資的另一倍(第二年的)。

3. 補丁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注:11個月)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 後3年的雙倍工資的另一倍。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是一回事嗎

4樓:青島高峰律師

當然不是一回事。勞動合同體現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的勞動關係。但是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辦理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建立勞動關係後的一個月內必須簽署勞動合同。而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是社保的其中一項。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勞動合同是你和企業籤的合同,是一種證明你和企業關係的東西,如果以後和企業有糾紛也是保證你利益的一個東西;養老保險是年輕的時候你和企業交錢給國家,等退休了國家每個月給你一些生活費。

養老保險與勞動合同關係

7樓:法邦網專家

1、如果企業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則不管事實上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均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除非企業能證明雙方確實不存在勞動關係。2、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則自用工之日的第二個月開始應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不超過11個月。

繳納養老保險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兩個概念,用人單位即使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但不能免除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否則,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繳納了養老保險,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但還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要支付雙倍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和保險,關於勞動合同和保險

您好,您母親進入該工廠工作是一個事實 因為天長日久,是任何人無法否認的,這在勞動合同上是一個事實關係雖然您母親的勞動合同遺失了,但是事實勞動關係已經成立,不容否認。這個問題您可以去工廠找主管領導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把這個情況反映一下,並要求勞動監察部門責令企業負責您母親的醫保...

勞動合同法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詳細瞭解下 社會保險法 很實用。請問新勞動合同法中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 養老保險的受益與單位沒有什麼關係,養老保險的運作部門是 的職能機構。...

關於空白勞動合同,關於空白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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