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立案之後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銷,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已過追訴時效等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
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2樓:藥郎小跟班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
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
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61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撤銷案件決定書:
公安機關對案件經過偵查,發現不應該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依法撤銷案件是製作的文書,稱為撤銷案件決定書。
擴充套件資料:
撤銷案件簡稱「銷案」。司法機關終止刑事訴訟的一種方式。
在中國,公安機關、****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立案的案件,經過偵査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時,應當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標誌此案己不成立。
被告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決定書範例:
撤銷案件決定書
檢 撤[××××]××號
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
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系……(案件**),本院於×年×月×日立案偵
查……(採取強制措施情況)。
現查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簡要敘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損害後果及不作有罪認定的理由)。
……(撤案理由: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沒有犯罪事實的,或者依照刑法規定不負刑事責任和不是犯罪的;
證據不足,不能證明犯罪事實系犯罪嫌疑人所為的等)。根據……(具體法律依據)不構成犯罪(或者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現決定撤銷此案。
年 月 日
檢察長:
(院印)
撤銷案件決定書製作說明:
一、本文書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製作。
為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直接立案偵查案件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或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決定撤銷案件時使用。
二、本文書一式四份,一份存檢察卷,一份存檢察內卷,一份送達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一份送達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只送達原所在單位。
3樓:濟南王俊生律師
公安機關、安全機關偵查的案件,偵查終結後,對於犯罪事實、情節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即應制作《起訴意見書》,然後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於不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陸軍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對於符合提起公訴或不起訴條件的案件,由偵查部門製作《起訴意見書》或《不起訴意見書》,連同其他案件一併移送審查起訴部門,由審查起訴部門進行審查,再根據審查起訴的程式,作出提起公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如果偵查終結,應當撤銷案件的,偵查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意見書》。在檢察實踐中,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提起公訴或者不起訴的,要由偵查部門提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意見,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審查起訴部門審查,審查後根據案件的情況,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如果偵查終結,應當撤銷案件的,偵查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意見書》,報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的決定,應當分別送達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和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單位。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應當製作決定釋放通知書,通知公安機關依法釋放。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4樓:專屬vv葉
案件不成立或裡面有人
5樓:陸浩然
撤銷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對立案偵查的案件,發現具有某種法定情形,或者經過偵查否定了原來立案根據所採取的訴訟行為。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第15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撤銷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准,然後寫出撤銷案件報告。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
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6樓:ゞ"夢
這是內部的程式不是好清楚,,
被害人不服公安機關撤案決定,被害人應該怎麼辦?
7樓:加百列
根據不同種類的犯罪,您可以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檢察院反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
1、申請複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2、向人民檢察院反應: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3、向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
撤銷案件的型別如下: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8樓:謹慎
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還可以找一個律師事務所找專門的人問一下具體怎麼處理。
1、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訴。
2、向同級(派出所的就找區一級檢察院)檢察院提出申請,由檢察院責令公安機關在7天之內說明撤案的理由。
3、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出訴訟,這叫公訴**訴。
當然也要看具體案件是什麼,如果符合不立案的法律規定,那麼最好建議被害人選擇3,就是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大陸的訴訟程式一般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注意用詞變化,兩審不等於二審),分為一審和二審,但部分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如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訴訟在西方人的觀念中,是指法庭處理案件與糾紛的活動過程或程式;在中國人的觀念中,「訴訟」一詞是由「訴」和「訟」兩字組成的。「訴」為敘說、告訴、告發、控告之意,「訟」為爭辨是非、曲直之意。兩個字連用即為向法庭告訴,在法庭上辯冤、爭辯是非曲直。
如果就「訴訟」一詞從法律角度下定義,可以簡要地概括為:訴訟就是國家專門機關在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據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解決具體案件的活動。
9樓:
1、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訴。
2、向同級(派出所的就找區一級檢察院)檢察院提出申請,由檢察院責令公安機關在7天之內說明撤案的理由。
3、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出訴訟,這叫公訴**訴。
當然也要看具體案件是什麼,如果符合不立案的法律規定,那麼最好建議被害人選擇3,就是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
10樓:蔣德順律師
具體是撤銷什麼的決定,要說清楚,不然沒法回答。
公安機關對不起訴案如何結案
樂觀的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
公安機關是如何收集證據的
念憶 刑事證據的偵查調取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在發現某單位或者個人持有與案件有關的物證 書證或者視聽資料以後,依照法定程式,要求單位或者個人向偵查機關提供相應的物證 書證或者視聽資料的活動過程。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律的規定,偵查機關在從事相關偵查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偵查機關...
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交到檢察機關後傳喚當事人做什麼
濤聲海韻 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交到檢察機關後傳喚當事人,通常也是出於偵查需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具體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確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規定也是與公安機關一樣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