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未籤合同二倍工資時效為1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長11個月。
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勞動關係解除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計算。二倍工資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所對應的月工資來確定;勞動合同約定不明的,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相對應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
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是有時效的,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二倍工資時效起算,各地規定不同:
一、以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適用「逐月起演算法」,「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按月分別計算仲裁時效」;
二、山東、重慶、江蘇、黑龍江採用「違法行為終止和期滿起演算法」,即未籤合同不滿一年的從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用工未籤合同滿一年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一年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三、湖北等少數省市採用「勞動關係終止起演算法」,「雙倍工資的申請仲裁時效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算,期間為一年」。
2樓:桐綺蘭
沒必要了。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3樓:
二倍工資適用時效的計算方法為:在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時,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行為處於持續狀態,故時效可從其主張權利之日起向前計算一年,據此實際給付的二倍工資不超過十二個月,二倍工資按未訂立勞動合同所對應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的工資為標準計算。
雙倍工資時效過了嗎?該如何計算?
4樓:濟南程律師
勞動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向仲裁機構請求保護其權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行使權力,即喪失提請仲裁以保護其權益的權利。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申請仲裁時效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的時間。需注意的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時效還存在時效中斷和中止的情形。比如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就發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年。
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的,當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則發生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原因消除之日起,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雙倍工資是在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中規定的,主要是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也受一年的仲裁時效的限制,故發生雙倍工資爭議的,應在仲裁時效期間內申請勞動仲裁。
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已經不能主張二倍工資了,因為從2023年8月開始要支付二倍工資,時效是1年,現在早都過時效了,仲裁也不會支援的!
6樓:
你的理解都是對的;
你老公和公司建立的是事實無固定期限合同;
1、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補償;因為最長只能支援11個月;起止時間為:09年7月至10年6月;
2、公司違法辭退,應按工齡支付2被賠償金;即:8個月工資;
雙倍工資時效性究竟從哪算起?
7樓:哀採夢
目前對於雙倍工資的時效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按照對勞動合同法的理解及勞動仲裁的處理來看,這個一年的時效從爭議之日即雙倍工資確認之日開始起算,因此,按照你的陳述,已經超過時效。
8樓:深圳張勇律師
1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雙倍工資時效性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一年內。
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
2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後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從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的0時開始。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有沒有時效規定?
10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麼具體怎麼計算呢?首先,是計算二倍工資的起止時間。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其次,是計算二倍工資的工資標準。
司法實踐中,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專案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專案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瀟瀟暮雨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範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援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援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12樓:祁水竹糜釗
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有時效規定,是一年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14樓:78年的小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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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上海l律師
1、時效從你離開單位開始計算
2、對方明確表示不支付的,從其表示不支付時開始計算
3、時效為1年
雙倍工資舉證
如果你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並且公司在實際用工日之日起一個月內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1 要求公司補籤勞動合同 2 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3 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 4 要求公司支付賠 根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
休息期間是否有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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