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無勞動合同 無保險福利,卻有培訓協議,工作期限已經超過一年。辭職的問題

時間 2022-01-18 11:20:02

1樓:南國食府

未給繳納保險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單位一年內無勞動合同、一年外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企業承擔雙倍期間的雙倍工資及其他違約責任.

企業與勞動者簽訂了三年培訓服務協議,並交由第三方培訓,約定是15000,但沒見到發票。現在工作一年,這個違約賠償金在依照第一個問題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支付的.因為是他先違約的.

在他違約的第一時間你就已經有主動解除合同的權利了.

支付標準是協議+培訓發票才可以確認是不是有這個費用的?

操作比較簡單,你要做的是拿著工作做的材料電子檔和帶著人證去申請勞動監察.他們會核實他們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操作的.如果不是你可以要求調解.

這樣你比較划算也不會吃虧.一定要記住是勞動監察不是勞動仲裁.監察科的工作人員會告訴你一切流程的.

你需要的就是填表與配合.時間會比勞動仲裁還要快些.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企業承擔一年勞動期內雙倍工資。

3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1、以未繳納保險解除勞動合同是成立的。

2、可以要企業承擔11個月的雙倍工資和社保公積金費3、培訓的違約賠償金要看培訓協議關於服務期的約定,去除已經服務的期間分擔的金額,支付標準按照發票。

4、你要對存在勞動關係和收入證明舉證。這樣才能有效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4樓:雪梅

1、根據《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應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給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行為。只要用人單位屬違法行為,你就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3、培訓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你還沒被培訓,或者說沒有三年的具體培訓,就一定沒有15000。

操作點: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繳納等屬於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不提供,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你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現在應該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些事,或到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收費。

仲裁後不服,收到仲裁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

無勞動合同,只有一份員工培訓留用協議書,協議書中規定如果工作未滿一年辭職,需支付違約金,是否合法。

5樓:蓋普希金

勞動合同法沒有違約金這一說法了,你可以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30天一到,不管用人單位同意不同意都可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立刻辭職走人,但要提供書面辭職報告。且離職時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

所以你非但不用支付違約金,單位還需要給你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並且在辭職當日結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簽訂專項技能培訓,辭職時不需要賠償專項培訓費用,公司內部講師對內部員工的培訓不算專項培訓。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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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事實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賠償無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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