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勞務關係,它與勞動關係有何區別

時間 2022-02-21 22:30:05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法律特徵:

1、勞動關係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與勞動者有著直接的聯絡。

2、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特定,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3、勞動關係具有隸屬行,即勞動者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

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係。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範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法律依據有《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合同法》。勞務關係並不是一個嚴謹的法律術語。

2樓:風中小白雲

勞動關係:一個是單位,一個是勞動者!勞務關係,有可能雙方都是勞動者,戓法人戓其他,像一個家庭請保姆,戓你請人蓋房子,就是自然人請自然人。

3樓:濤聲海韻

一個是出租,一個是用工

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有什麼區別,如何區分?有何法律依據?

4樓:律舞飛揚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法律特徵:

1、勞動關係是在現實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與勞動者有著直接的聯絡。

2、勞動關係的雙方當事人特定,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3、勞動關係具有隸屬行,即勞動者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

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係。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範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法律依據有《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合同法》。勞務關係並不是一個嚴謹的法律術語。

5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那位仁兄,不要生硬的拿你那點法律常識回答問題,誤人子弟啊

最簡單的區分方法:

勞動關係是:僱主與僱員的關係,僱員為僱主工作,僱主為僱員的工作支付工資。

勞務關係:其實勞務這個詞是中國特色的,國外的勞動法中是不存在這個含義的;只是因為中國漢語言的特色,使得勞務與勞動僅一字之差,看似有很多雷同,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勞務關係是以勞動目標為標的,平等的主體之間,有需要完成一件事或一個勞動過程,將這個事或過程承包給另一個主體,帶他完成這件事或過程後,給付事先約好的報酬。

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便於理解,並不是嚴謹的學術回答。

補充:勞動關係具有從屬性,是指勞動者以轉讓「勞動力"給僱主來換取勞動報酬。

勞務關係是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承包者的僅以完成所包任務為目標。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6樓:明哥歸來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

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2.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3.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4.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關係的概念及特徵

1、勞動關係的概念

廣義的勞動關係:是指勞動主體在實現集體勞動過程中彼此之間發生的社會關係。

狹義的勞動關係:是指勞動法所調整的勞動關係。即勞動者在實現集體勞動過程中與所在單位行政或者業主之間發生的關係。

2、勞動關係的特徵

(1)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動者指勞動力所有者,包括所有自願參加社會勞動的公民。用人單位指生產資料的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在我國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一定範圍中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勞動關係與勞動有著密切的聯絡,即勞動關係產生於勞動過程之中。勞動過程是人與物、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結合的生產過程。

(3)勞動關係兼有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雙重性質。人身關係是指具有人身屬性的社會關係,是與公民的人身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因為,勞動首先表現為人體的一種生理機能,是人的腦、神經、肌肉感官等的耗費,而勞動力存在於勞動者肌體內不能分離,所以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時,也將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內交給了用人單位,故勞動力的支付過程,也就是勞動者生命的實現過程。

就這個意義而言,勞動關係是一種人身關係。而另一方面,勞動關係又具有財產關係的屬性,作為一種財產關係,它屬於民法所調整的,而勞動法所調整的是,活勞動與物化勞動相交換的關係。

(4)勞動關係具有縱向關係和橫向關係相交錯的特徵。縱向關係指國家在生產領域中管理經濟活動所產生的關係,是按命令服從原則建立起來的行政隸屬關係。橫向關係指各個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在交換領域產生的關係,是按平等協商原則建立起來的經濟協作關係。

(二)勞務關係的概念及特徵

1、勞務關係的概念

勞務關係是指雙方可以都是自然人,雙方也可以都是單位,還可以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單位。一方不需要加入另一方,不是從屬關係。即勞務關係也可以說是勞動關係的一種邊緣關係,是指當事人之間因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民事關係。

2、勞務關係的特徵

(1)、雙方所產生的社會關係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關係;(2)、提供勞務的一方取得報酬是以勞動結果為準;(3)、勞務關係中提供勞務的一方自行承擔風險。

提供工作條件,並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屬於勞動法的範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係的依據,屬於民法、經濟法的範疇。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後,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 者的關係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並不存在從屬關係,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勞動福利待遇等,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企業若聘用員工應當簽定勞動合同,其身份為企業內部人員,應遵守企業各種規章制度,享受勞動福利.

若臨時特定專案,可簽定勞務合同,雙方地位是對等的

9樓:勞動者的勞動法

只要存在一方付出勞動、另一方支付報酬這個事實,那這雙方之間的關係無非就是三種:勞動關係、僱傭關係或勞務關係。這三者的區別是:

第一,這三者的定義不同;第二,這三者的發展歷史不同;第三,這三者的特徵不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是兩個概念,勞動關係雙方所有權利義務均受到勞動法和相關法律調整,發生糾紛後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而勞動務關係是勞務人員向某個單位或某個人提供勞務,所獲得的勞動費還要繳納一定稅金,與對方是不建立勞動關係的,雙方發生糾紛不能通過勞動仲裁部門處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11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說是一樣的,是一個概念

什麼是勞動關係,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有什麼區別

12樓:微風

勞動關係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社會關係。表現形式有兩種:直接實現勞動過程,間接實現勞動過程。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聯絡與區別當勞務關係的平等主體是兩個,而且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時,它的情形與勞動關係很相近,從現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勞動力,另一方支付勞動報酬,因此兩者很容易混淆。還有一種派遣勞務人員或借用人員的情形,致使兩個單位之間的勞務關係與派出或借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緊密地交叉在一起。這是它們相聯絡的一面。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主要有五點:

1.主體不同;

2.關係不同;

3.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

4.適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13樓:自給v自足

公司和公司之間是勞務關係,公司和個人是勞動關係

14樓:風雨交加

你僱用我這就是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 勞務關係 僱傭勞動關係的聯絡與區別

員工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並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給予相應的報酬。這裡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係是勞動關係。企業也向企業提供勞務輸出單位派進企業提供勞動。並給予派遣單位相應的報酬。再由勞務輸出單位向勞動都提供報酬。這裡企業與勞動者之前的關係就是勞務關係。僱傭勞動關係應該是未簽定任何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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