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看似像合同欺詐,
無論是合同的民事欺詐還是合同的刑事欺詐都是違法行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和刑法關於合同欺詐應當承擔的責任的規定,在問題發生時,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1、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 協商變更,包括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協商解除,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在合同關係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協商變更和協商解除這種補救措施有其侷限性,欺詐方往往予以拒絕,在這種情況下,被欺詐方應當採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行 不予履行適用於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合同的場合。
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暫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內容,如不予發貨,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財產無法返還。 3、中止履行 中止履行適用於被欺騙詐方已經開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發現合同可能為欺詐性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在這種場合,被欺詐方應當暫時停止履行。
4、請求合同管理機關確認合同無效 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這中發現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在合同中訂有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請合同管理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仲裁委員會對合同進行審查,確認該欺詐性合同為無效合同。 5、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 如果被欺詐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發現合同屬於欺詐性的合同,對方有欺詐嫌疑的場合,且雙方沒有訂立書面仲裁協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欺詐性的合同無效。在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的過程中,應當注意:
發現對方有欺詐嫌疑的,要及時起訴;在起訴前做好充分準備,包括收集證據、寫好起訴狀等;在發現欺詐方可能處分或轉移已經履行的財產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6、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合同欺詐的案件有許多都是觸犯刑律的,欺詐方應負刑事責任。在發現欺詐方隱匿財產不能履行或欺詐方潛逃之後,被欺詐方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查院或人民法院報案,並積極提供各種線索,收集有關合同欺詐的證據,協助司法機關快速偵破合同欺詐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騙詐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樓:
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理由就是白紙黑字寫著呢,你也簽字了。
你可以申請換成計時的,不上網不花錢那種。
給你舉個例子,你去銀行去錢,對工作人員說取300元,銀行的人給了你300元,但是單子上列印的是400元,你看也沒看就簽字了,事後你發現卡里少了100元,你認為銀行能再還給你100元嗎?
要記住,不管什麼情況,簽字前一定要仔細看清合同的內容。
3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如果沒有證據證實安裝人員的承諾,應當按合同約定。
4樓:北京杜律師
看來是你自己疏忽了。白紙黑字,看來有點麻煩了
關於國企合同與保險問題!!!合同和保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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