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山水阿銳
您好,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工作證就足夠了),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勞動糾紛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的主要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4、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單位索取二倍的工資。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2樓:昌歌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惡意拖欠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可以要求全額髮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對於公司老闆惡意拖欠工資這一情況,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刑事責任;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請求其責令老闆支付拖欠的工資;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與老闆協商,達成協議,然後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樓:網友
蒐集證據材料,到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就可以了。一般2年之內,公司都就支付了。
5樓:網友
可以向當地社保局舉報申訴,請社保局派人調查如情況屬實,公司不僅要發清拖欠的工資,還要承擔為員工購買或賠償員工為公司服務多少年的社保金,以及因沒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受罰等。
6樓:帳號已登出
去勞動監察大隊反應讓他們幫你要,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7樓:他冷魅的笑
你應該收集一些你在這個公司就職的證據,然後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8樓:昊天老師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9樓:網友
不要再浪費時間了。
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向人民法院起訴。
沒簽合同辭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10樓:王春勝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本來就是違法行為。無故拖欠工資的,一天都算違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因工資引起的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時必經程式,只有經過勞動仲裁程式後,如對裁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勞動仲裁的期間不是你說的一年。你說的一年期間應該是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
我沒有跟公司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提交辭職申請了讓我還要再在公司幹月,我可以提前走嗎
1 超規一個月不滿一年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 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繳社保等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 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 身份證影印件 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
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直接走人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一 由於用人單位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採用拘留 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剝奪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體活...